古詩詞大全網 - 成語用法 - 工業和信息化局的職能和職責

工業和信息化局的職能和職責

工業和信息化部的主要職責是:制定並實施行業規劃、產業政策和標準;監控工業部門的日常運作;推進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管理通信行業;指導和推進信息化建設;協調和維護國家信息安全。

作為行業管理部門,主要負責規劃、政策和標準,指導行業發展,但不幹預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在全國重點高校中,工信部直屬高校7所,工信部直屬高校5所。工業和信息化部(MIIT)是在2008年中國“多部制”改革背景下新設立的中央部委。根據十壹屆全國人大機構改革方案設立。中央將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職責、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委員會除核電管理外的職能、信息產業部和國務院新聞辦公室的職能整合,劃入工業和信息化部。此外,將組建國家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局,由工業和信息化部管理。此外,國家煙草專賣局由工業和信息化部管理。不再保留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委員會、信息產業部和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中國正處於工業化加速發展的重要階段。走新型工業化道路,推進信息化與工業化融合,促進高新技術與傳統產業改造相結合,推動工業由大變強,是當前和今後壹個時期的重要任務。組建工業和信息化部,加快走新型工業化道路的步伐。此前,國家發改委、國防科工委、信息產業部負責工業行業管理,管理分散,不利於行業協調發展。為加強統籌協調,有必要整合相關職責,組建工業和信息化部。將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管理相關職責、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委員會核電管理以外的職責、信息產業部和國務院信息工作辦公室的職責整合到部。

法律依據根據《工業通信行業標準制定管理辦法》第九條,工業和信息化部組織相關標準化技術組織對項目建議書進行論證和評估。

標準化技術組織應當研究政府有關部門、企業、社會組織和消費者的實際需求,對標準制定或修訂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進行論證和評估,形成評估意見並提交相應的初審機構,經初審機構初審後提交工業和信息化部;沒有相應初審機構的,直接報送工業和信息化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可以根據行業管理和產業發展的需要,提出制定或者修訂行業標準的項目。

第十條工業和信息化部應當對項目建議書、評估意見和初審意見進行研究,制定行業標準制修訂計劃草案,並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第十壹條工業和信息化部對公眾意見進行匯總、協調和處理。工業和信息化部將組織專家對無不同意見或相關意見已處理完畢的項目建議書進行審查,根據審查意見制定並公布行業標準制修訂計劃。行業標準制修訂計劃應當明確項目名稱、主要起草單位、完成時限等內容。行業標準的制定周期壹般不超過24個月,修訂周期壹般不超過18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