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隨父母移民新西蘭,之後定居哈密爾頓。在哈密爾頓因嗓音出眾開始參演各種歌劇。13歲開始對戲劇產生濃厚的興趣。高中就讀於哈密爾頓男子高中。之後考入大學的法律專業,因不喜歡該學科而肄業。過後,考入Unitec表演與影視藝術學院。
2001年,主演兩季新西蘭本土劇集《Street Legal》後,因新西蘭缺少發展空間,在澳大利亞悉尼呆了6周後,去了加拿大。2002年,來到洛杉磯並開始好萊塢演繹之路。
1981年,隨父母移民新西蘭,之後定居哈密爾頓。在哈密爾頓因嗓音出眾開始參演各種歌劇。13歲開始對戲劇產生濃厚的興趣。高中就讀於哈密爾頓男子高中。之後考入大學的法律專業,因不喜歡該學科而肄業。過後,考入Unitec表演與影視藝術學院。
2001年,主演兩季新西蘭本土劇集《Street Legal》後,因新西蘭缺少發展空間,在澳大利亞悉尼呆了6周後,去了加拿大。2002年,來到洛杉磯並開始好萊塢演繹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