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機會公平包括:起點平等,即國家和社會要積極為社會成員的發展創造條件,並努力創造平等的起點、發展平等,即社會成員的發展進步權要受到同等尊重,不斷拓展社會成員的發展領域、代際平等,即不僅要關註當代人的平等機會,還要考慮後代人的機會平等、
2、規則公平是指對所有人適用同壹的規則和標準,不得因人而異,包括:法律規則面前人人平等、法律內容面前人人平等、法律保護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不得享有法律之外的特權,任何人也不會被法律排除在保護之外、
3、救濟公平包括:司法救濟公平,即司法要公正對待每個當事人,致力於實現司法公正、行政救濟公平,即政府對需要救濟的社會成員提供的救濟服務要壹律平等,不得區別對待、社會救濟公平,即社會對需要救濟的社會成員提供的社會救濟服務要壹律平等,不得厚此薄彼。
4、權利公平包括:權利主體平等,國家對每個權利主體不偏袒,非歧視,享有的權利是基本權利平等、權利保護和權利救濟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