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成語用法 - 什麽是企業高級管理人員?

什麽是企業高級管理人員?

高級管理人員就是指公司管理層中擔任重要職務、負責公司經營管理、掌握公司重要信息的人員。

主要包括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和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人員。

這裏的經理、副經理,是指本法第五十條和第壹百壹十四條規定的經理、副經理,在實際中,就是公司的總經理、副總經理。

經理由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對董事會負責;副經理由經理提請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這裏的財務負責人是指由經理提請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的財務負責人員。

擴展資料

任職的限制

由於高級管理人員對於公司的經營管理和業績效益負有重要的責任,公司法對他們的任職資格有較為嚴格的限制性條件。

根據公司法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得擔任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1)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

(2)因犯有貪汙、賄賂、侵占財產、挪用財產罪或者破壞社會經濟秩序罪,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剝奪政治權利,執行期滿未逾5年;

(3)擔任破產清算的公司、企業的董事或者廠長、經理,並對該公司、企業的破產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破產清算完結之日起未逾3年;

(4)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的公司、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並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未逾3年;

(5)個人所負數額較大的債務到期未清償。

上述各項規定,適用於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高級管理人員如果在任職期間出現上述情形的,公司應當解除其職務。

公司董事會聘任高級管理人員,均應遵守上述規定的條件。如果公司未按上述條件聘任高級管理人員,則該委派行為、選舉行為和聘任行為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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