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通知的標題和主送機關
1.通知的標題
通知的標題壹般采用公文標題的常規寫法,由簽發機關+主要內容+語言組成。比如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嚴禁公款變相出國(境)旅遊的通知》。
也可以省略發證機關,按主要內容+語言做標題。比如《關於印發規範國有土地租賃若幹意見的通知》(國土資發[1999]222號)。
發布規章的通知,發布的規章名稱應出現在標題的主要內容中,並使用圖書名稱。
審批轉發文件時,標題中要出現轉發文件的內容,但不壹定要用書名。比如《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教育部等部門關於進壹步加快高校後勤社會化改革意見的通知》。
2.通知的主送機關
通知發文的對象很廣,因此,主送機關也很多,要註意主送機關安排的規範性。例如,《人事部關於國家公務員行政處分辭退有關問題的通知》的主送機關: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人事勞動)廳(局)、監察廳(局);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人事(幹部)廳、監察局:
由於級別和名稱不同,主送機關的名稱和排列非常復雜,這個順序顯然是經過深思熟慮後確定的。
(二)通知的正文
1.通知原因
發出指示和安排工作的通知,這部分的寫法與決定和指示非常接近,主要用來表達有關的背景、依據、目的和意義。
對於甲骨文的通知,妳也可以參考上面的文字。如《國務院關於更改新華社香港分社、澳門分社名稱的通知》,采用依據與目的相結合的開頭方式;《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成立國家信息化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以“為了”開頭。
批轉文件的通知根據情況,開頭可以說明理由,但多以直接表示轉發對象和決定開頭,不說明理由。
大多數情況下,發布法規的通知是與段落融為壹體的,沒有明顯的開頭,壹般也不做說明。
2.通知
這是通知的主要部分,其中發出的指示、安排的工作、提出的方法、措施和步驟都有條不紊地表達出來。如果內容復雜,需要逐項說明。
咨詢通知有時需要列出新成立組織的成員,以及更改名稱或隸屬關系後職能和權力的變化。
3.實施要求
下達指示、布置工作的通知,可以在最後提出落實的相關要求。如果沒有必要,這部分可以省略。
其他的短通知壹般不需要特別的結尾。
擴展數據:
通知是壹種廣泛使用的官方文件。用於發布法規,轉發上級機關、本級機關和不隸屬機關的公文,審批下級機關的公文,要求下級機關辦理某些事務。通知壹般由標題、發送單位(收件人)、正文和簽名四部分組成。
參考資料:
通知(申請文件)-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