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認定有哪些情況?現實生活中,每年發生工傷的勞動者很多,工傷也是按照後果來劃分的。工人因受傷不同,得到的賠償也不同。工傷認定有哪些情況?
工傷的案例有哪些?1有七種法定工傷情況。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有七種法定情形應當認定為工傷:
(壹)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因工受到事故傷害的;
鑒定要點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受到傷害,用人單位或者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沒有證據證明是非工作原因造成的,也可以認定為工傷。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而受到事故傷害的;
所謂“準備工作”,是指在工作開始前的合理時間內,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如運輸、材料準備、工具準備等。所謂“整理工作”,是指在下班後的合理時間內,與工作相關的整理工作,如打掃衛生、安全存放、收拾工具和衣物等。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認定“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這壹點,是指受到的暴力傷害與履行工作職責有因果關系。
(四)患有職業病的;
職業病診斷鑒定和診斷爭議應當按照《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進行。依法取得職業病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證明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不再進行調查核實,可以直接認定為工傷。
(五)因工出差期間,因工作原因負傷或者下落不明的;
(識別點)外出工作期間包括
1.員工因用人單位或工作需要,在工作場所以外從事與其工作職責相關的活動期間;
2.員工被用人單位安排外出學習或開會;3.員工因工作需要外出活動期間。
職工在工作期間因與工作無關的個人活動或者用人單位指派外出學習、會議受到傷害的,不能認定為工傷。
員工外出工作期間發生事故下落的,自事故發生當月起3個月內支付員工工資,第4個月起停發工資。工傷保險基金應當按月支付供養親屬撫恤金。
生活困難的,可以預支50%的壹次性工亡補助金。職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本條例第三十九條職工因工死亡的規定辦理。
(六)在上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上下班途中”的識別點包括:
1,在合理的時間內往返工作和住所、慣常住所和宿舍的合理路線。
2.在合理時間內上下班途中及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線上;
3.從事日常工作和生活所需的活動,並在合理的時間和路線上下班途中;
4.在合理時間內通過其他合理路線上下班;
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事故包括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和非本人主要責任的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
“交通事故”是指《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壹百壹十九條規定的因車輛在道路上的過錯或者事故造成人身傷害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
“車輛”是指機動車和非機動車;“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雖屬單位管轄但允許社會機動車通行的場所,包括廣場、公共停車場等供公眾通行的場所。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認定工傷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工傷認定不是受傷後直接向公司提交證明報銷,而是申請工傷認定並分級後才能享受工傷待遇。
申請工傷認定應當填寫工傷認定登記表、工傷認定申請表和工傷認定證據清單。並提交以下材料:
1,勞動合同復印件,或者成立的有效證明,
2.受傷員工的員工居民身份證復印件;
3.醫療機構出具的病歷或職業病診斷證明(或職業病診斷證明書);
4、兩人以上旁證(證人證言)
在下列情況下,還應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1)因工作原因在工作行程中受到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傷害的,需提交《派遣單》、《出差通知》或其他能證明工作行程的“原始證明”等材料;
(2)上下班途中受機動車事故傷害的,提交上下班時間表和從單位到職工住所的正常路線圖;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和《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書》;個人駕駛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的,需要機動車駕駛證;
(三)屬於交通肇事逃逸的,應當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相關證明;
(4)借用或輸出勞務的,提交雙方單位的協議;借用或勞務輸入單位的事故調查報告;且勞動關系所在單位申報並提交勞動合同文本或其他建立勞動關系的有效證明;勞務輸出人員名單(待雙方蓋章確認);
(5)直系親屬代理工傷職工申請工傷認定的,還須提交有效的委托證明和直系親屬證明;
(6)單位工會組織代表工傷職工申請工傷認定的,還應當提交單位工會介紹信和經辦人身份證明;
6.區工傷申報經辦部門收到投訴人提供的材料後,認真審核。材料齊全,符合申報條件的,出具受理通知書,提交蘇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審核確認;不符合工傷認定範圍的,出具《駁回通知書》。
工傷認定有哪些情況?2申報工傷的程序如下:
應用;
接受;
審查後60日內,特殊情況下可以延長30日,將工傷認定結論告知單位和個人。
不符合認定條件的,應當告知申請人。
申報工傷需提交的材料:
1,工傷認定申請表;
2、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證明;
3、病例、診斷等病歷;
4、職業病,需提供診斷證明或職業病診斷鑒定;
5、交通事故等第三方侵權應提供相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三條。
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應當向設區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和工傷職工醫療的相關資料。
工傷認定有哪些情況?1.工傷認定的流程是怎樣的,認定需要哪些材料?
1.職工發生工傷後,用人單位申請工傷認定:職工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的,用人單位應當依法申請工傷認定,這是其法定義務。
2.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或者工會組織申請工傷認定:用人單位未在規定期限內申請工傷認定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或者工會組織可以依法直接申請工傷認定。
據此,這種申請必須滿足壹個前提條件,即用人單位未在規定期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非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的,可以由受傷害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或者工會組織直接申請工傷認定。
工傷認定所需信息:
1.填寫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制定的工傷認定申請表;
2.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勞動合同文本復印件或其他建立勞動關系的有效證明);
3.醫療診斷證明/職業病診斷證明(醫療機構出具的工傷診斷證明或職業病診斷證明(或職業病診斷證明));
4.員工身份證;
5.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北京企業信用網查詢的企業信息/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民間非營利組織登記證書/機關法人任免通知或相關行政機關批文;
6.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社會保險登記證;
7.單位事故報告、見證證明材料、見證人身份證和見證人勞動關系材料;
8.社會保險登記證、農民工工傷保險支付協議、包含建設項目名稱、總造價、工期等內容的分包合同(建設單位)等。
9.職工委托用人單位申請工傷認定的委托書、用人單位申請工傷認定的委托書、委托人身份證(用人單位申請);
10、職工與其近親屬關系證明、申請工傷認定委托書、委托人居民身份證等身份證明(非用人單位申請);
11.申請人提供的材料不齊全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當場或者在15個工作日內書面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
12,酌情提供所需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