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煙草行業從業人員總數約為55萬人。省級煙草專賣局(公司)33個,市級煙草專賣局(公司)451個,縣級煙草專賣局(分公司或營銷部)2417個。省級卷煙工業公司19個,卷煙生產點94個;打葉復烤企業26家;512多種經營企業;在海外投資設立30家卷煙廠及配套企業。此外還有煙機、醋纖等直屬科研單位和生產企業。中國有520多萬卷煙零售商和1萬煙農,煙草行業涉及2000多萬人的就業和生計。
我國實行煙草專賣制度以來,在黨中央、國務院的正確領導和地方各級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的大力支持下,充分發揮行業管理體制優勢,不斷深化改革,加大專賣執法力度,推進科技進步,狠抓基礎管理,促進了經濟效益的不斷提高。2018煙草行業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堅持新發展理念,聚焦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強化創新驅動、品牌驅動、改革驅動,加快培育新動能。經濟運行總體平穩、穩中有進,實現稅收利潤總額115562億元,上繳國家財政。
內部機制
國家煙草專賣局下設8個職能處(室):
辦公室(外事司)
制定並組織實施政務管理的制度和工作規範,協調政務工作;負責國家局會議的策劃、管理和組織工作;負責監督工作;負責辦理NPC代表和政協委員的提案;負責國家局和總公司的總值班工作;起草國家局和總公司的重要文件、會議報告和領導講話;組織協調行業重大問題的調查;組織協調行業電子政務建設;負責匯編和發布行業重要信息;負責國家局和總公司的新聞信息發布工作;組織協調行業履行《煙草控制框架公約》相關工作;負責國家局和總公司的公文檢查、收發、文件打印;指導行業內公文的處理;管理局黨組、國家局和國家局總部的印章;負責國家局及總公司機關各部門、各單位、直屬單位的印章管理;指導和協調行業檔案管理工作;承擔國家局安全委員會的日常工作;負責煙草系統外事管理工作;負責行業信訪、穩定和應急管理工作;負責國家局和總公司的安全保衛工作;指導行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發展規劃部
制定並組織實施行業發展戰略和發展規劃;制定行業生產布局規劃;編制行業投資計劃,制定並組織實施年度投資計劃;擬訂工業技術和裝備政策;制定並組織實施煙草專賣品生產、供銷、進出口年度計劃;擬定煙草專賣品管理清單;核實全國從事煙草專賣品生產經營企業的生產規模;審查煙草系統投資項目和外商投資項目;負責行業投資項目管理和招投標;編制煙草專用機械設備的分配計劃;負責國家局定點扶貧工作;制定煙草專賣品價格政策,管理煙草專賣品價格;收集、整理、分析和發布煙草專賣品價格信息。
政策法規和體制改革司
組織起草行業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草案和重大政策;審查國務院各部門、各單位和總公司擬定的行業生產經營管理的重要制度、重大經濟合同和規範性文件;建立健全壟斷管理法規體系和行業管理法規體系;擬訂並組織實施行業體制改革和企業組織結構調整規劃和工作計劃;指導企業和專業公司的改革;承辦工業企業的設立、分立、合並和撤銷;指導建立現代企業制度;調查研究《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在本行業的實施情況和改革中存在的問題;監督檢查行業依法行政,組織實施行政執法責任制;負責行業的普法和治理工作;承擔行業法律咨詢,指導行業行政機關和企業法律顧問的工作;組織推進行業法制建設;參與本行業對外經濟技術合作相關政策和制度的研究和審議;組織煙草專賣法規和政策的國際交流。
財務管理和監督司(審計司)
研究提出行業經濟政策建議;制定並組織實施行業財務管理、資產管理、會計核算和審計監督的制度和措施;制定並組織實施行業國有資產管理法規和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考核辦法及標準;管理和監督行業財政資金;制定行業稅後利潤分配的政策和計劃;編制並組織實施行業年度預算;組織行業所屬企業上繳國有資本收益,編制行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負責行業內各類財務會計報告的匯總、審核和編制;監督檢查行業會計信息質量;參與制定行業財務會計和審計信息化建設發展規劃;負責行業內部審計;制定並組織實施行業內部審計規章制度和辦法,制定行業內部審計發展規劃和年度審計項目計劃。
科學技術部
擬訂行業科技發展的政策、戰略規劃和年度計劃;參與制定產業技術和裝備政策,參與技術引進和技術改造的論證;組織國內外科技交流與合作;承擔國家局、總公司科技領導小組、科學技術委員會和全國煙草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的日常工作;負責行業創新體系建設和創新能力評估;負責本行業科技成果的評價、推廣和獎勵;負責科技信息、科技統計及相關知識產權管理;研究提出科技經費預算建議;擬定並組織實施工業科技項目年度計劃;組織管理行業重大科技項目;審查煙草新品種和煙草基因工程事項;負責行業內產品質量評價和監督;負責本行業質量技術監督檢驗機構的建設、審查和認定;負責煙草專賣品、煙草材料及相關產品的質量技術監督和質量市場準入;負責行業標準化管理;編制並組織實施行業標準,制定年度項目計劃,管理行業標準物質和標準樣品的制作和發布;組織煙草專用儀器的計量檢定。
人事部
擬訂煙草系統人事、勞動工資、思想政治教育和培訓方面的政策和制度;指導煙草系統人事、用人和分配制度改革;負責國家局黨組幹部、機關各部門各單位幹部的管理工作;組織、指導、監督、檢查煙草系統各級領導班子建設;指導煙草系統人事檔案管理工作;負責煙草系統機構設置和人才隊伍建設;審查各級煙草專賣局的設立、分立、合並和撤銷;負責煙草系統勞動、工資、安全工作;編制煙草系統教育培訓規劃,指導煙草系統教育培訓工作;指導煙草系統黨的建設、思想政治建設和企業文化建設;負責中國煙草職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會的日常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國家局和總公司各部門各單位的黨群工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
第壹條為了實施煙草專賣管理,有計劃地組織煙草專賣品的生產和經營,提高煙草制品質量,維護消費者利益,保障國家財政收入,制定本法。
第四條國務院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主管全國煙草專賣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主管本轄區內的煙草專賣工作,受國務院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雙重領導,以國務院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領導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