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第四十三條* * *平臺內經營者收到轉發通知後,可以向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提交不存在侵權行為的聲明。該聲明應包括沒有侵權的初步證據。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收到聲明後,應當將聲明轉發給發出通知的知識產權權利人,並告知其可以向有關主管部門投訴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在轉發聲明到達權利人後十五日內未收到權利人投訴或者起訴通知的,應當及時終止采取的措施。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第四十三條* * *平臺內經營者收到轉發通知後,可以向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提交不存在侵權行為的聲明。該聲明應包括沒有侵權的初步證據。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收到聲明後,應當將聲明轉發給發出通知的知識產權權利人,並告知其可以向有關主管部門投訴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在轉發聲明到達權利人後十五日內未收到權利人投訴或者起訴通知的,應當及時終止采取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