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居民申請赴港澳商務簽註,應當按照要求填寫《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回答相關詢問,並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往來港澳通行證(同時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的除外);
2.與申請相應的證明材料;
3、不實行“按需申領護照”地區的常住戶口,或登記備案的大陸居民、軍人,還須按有關規定提交工作單位或派出所的意見。
二。與申請理由相對應的證明材料:
1.單位派遣到香港或澳門出差並登記備案的人員,須提交登記證和派遣函;未辦理備案登記的單位人員,提交年度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或相關登記證、稅務登記證、社會保險證原件,提交復印件和派遣函。
2、個體工商戶申請赴香港或澳門開業,必須提交經年檢的工商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原件,並提交復印件。
三。簽註種類、出境有效期、往返次數及備註:
1.註冊員工赴香港可辦理3個月簽註、3個月多次簽註、1年多次簽註,赴澳門可辦理3個月簽註、3個月多次簽註,每次在香港或澳門停留不超過7天。
2.未辦理備案登記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可以每三個月申請壹次簽註,在香港或者澳門停留不超過七天。
3.自駕車往返內地和香港的,可辦理三個月1年多次簽註。自駕車往返內地和澳門的,可申請三個月多次簽註,每次在香港或澳門停留不超過7天。
四、工作時限:
申請人持有效往來港澳通行證申請商務簽註,7個工作日內簽發。
對特殊情況下急需前往香港或者澳門的申請,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急事急辦的工作原則優先審批。
動詞 (verb的縮寫)商業背書的類型:
1.已辦理登記備案的單位人員,可每三個月簽發壹次簽註,每三個月重復簽發壹次,每1年重復簽發壹次,每次在香港或澳門停留不超過7天。
2、未辦理註冊登記的單位人員、個體工商戶,簽發三個月簽註,在香港或澳門停留不超過7天。
六、可以申請商務簽註的人包括:
1,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註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及其分支機構;
2.在國家稅務機關登記並有生產經營的單位的工作人員,以及境外企業在內地的常駐代表機構。
3、個體工商經營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公告
為進壹步方便臺灣省居民往來大陸、在大陸停留生活,提高證件防偽性能,公安部決定試點使用2015版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以下簡稱臺胞證)。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1.2015版臺胞證是按照國際民用航空組織(ICAO)DOC9303 TD-1標準設計制造的卡式證件,內置非接觸式集成電路芯片,采用多項物理防偽和數字安全技術。
2.2015版臺胞證正面印有持證人照片、姓名、出生日期、性別等個人資料和有效期、簽發機關、簽發地點、證件號碼、簽發次數等證件簽發管理信息,並覆蓋全息防偽膜;背面打印持證人臺灣身份證的姓名、號碼和機讀代碼。持證人曾持有的臺胞證上已印有證件的印記。
三、2015版臺灣同胞證明編號使用8位阿拉伯數字,繼續實行“壹人壹號,終身有效”。臺灣省居民所持舊臺胞證號碼為8的,換發的2015臺胞證號碼與舊臺胞證號碼相同;如果舊版臺胞證的編號已經超過8位,則2015版臺胞證的編號將與舊版臺胞證的前8位相同。
四、福建省公安廳、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於2065年7月6日委托港澳地區服務單位受理2015版臺胞證申請,停止受理現行臺胞證申請。2015版臺胞證收費標準不變。
五、2015版臺胞證不再保留簽註區域,邊檢機關查驗後不再加蓋驗訖章。已按規定向邊檢機關備案自助通關信息的臺灣省居民,可使用邊檢機關在口岸設立的自助通道,之前已備案的可繼續自助通關。
六、2015版臺胞證在使用過程中應註意避免彎曲、刮擦、水浸和強磁場環境。
七、2015版臺胞證啟用後,仍在有效期內的該類型臺胞證可繼續使用,持證人也可向試點單位申請換發2015版臺胞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