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權利類由書面或非書面契約的條款產生,對於契約方具有經濟利益。
2.關系類通常非契約,能短期存在但對關系方具有巨大價值。
3.組合類指從無形資產總體價值中減去可確指無形資產的評估價值後所剩余部分。
4.知識產權類通常受法律保護,未經授權不得使用。
應該是知識產權類
1.權利類由書面或非書面契約的條款產生,對於契約方具有經濟利益。
2.關系類通常非契約,能短期存在但對關系方具有巨大價值。
3.組合類指從無形資產總體價值中減去可確指無形資產的評估價值後所剩余部分。
4.知識產權類通常受法律保護,未經授權不得使用。
應該是知識產權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