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考試壹般只考壹科,如果考試內容為主要測試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則考試科目為《綜合能力測試》。如果考試公告要求考兩科,考試科目就為《行政能力測試》、《申論》。
綜合能力測試試卷壹般包含模塊有常識(政治、歷史等)、語言運用、邏輯推理、數量關系、資料分析、作文。《行政能力測試》和《申論》是將《綜合能力測試試卷》內容分為兩個科目,兩個科目內容包含模塊的總和是跟《綜合能力測試》壹樣的。
事業單位招聘範圍、條件及程序:
1、事業單位招聘人員應當面向社會。凡符合條件的各類人員均可報名應聘。
2、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具有中華人民***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 具有良好的品行;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3、 招聘程序,。制定招聘計劃;發布招聘信息; 受理應聘人員的申請,對資格條件進行審查; 考試、考核;身體檢查; 根據考試、考核結果,確定擬聘人員; 公示招聘結果簽訂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
以上內容參考:中華人民***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