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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物過境是壹種海關制度,這種制度規定貨物在海關的監督下可以在兩個俄羅斯海關之間轉運,也可以經過外國領土運輸。此種情況下不征收海關關稅,也不對其采取經濟政策措施。
通過俄羅斯領土的過境需得到海關部門的批準,在有些情況下(特別是用汽車運輸某些危險品時),只有向海關繳納保證金後才能獲得批準。
過境同再出口壹樣,也有限制:貨物在俄羅斯滯留的時間,根據在俄羅斯領土上運輸的距離,每2000公裏為壹個月;所運貨物狀態是運出境時應和運進時保持壹致。根據海關制度的特點,此種情況下承運者應負責遵守海關規定。如果違犯規定,海關將沒收其所有保證金並處以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