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停止信號:左臂由前向上直伸,掌心向前;
2、直行信號:兩手平伸右手擺;
3、左轉彎信號:右臂向前平伸,左手向右擺動;
4、右轉彎信號:左臂向前平伸,右手向左擺動;
5、左轉彎待轉信號:左臂向左伸成45度,上下擺動;
6、變道信號:右臂向前平伸,掌心向左,右臂向左水平擺動;
7、減速慢行信號:右臂向右前方平伸,掌心向下,平直向下擺動;
8、示意車輛靠邊停車信號:左臂由前向上直伸,掌心向前,右臂向前擺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八條 車輛、行人應當按照交通信號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現場指揮時,應當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揮通行;在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上,應當在確保安全、暢通的原則下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