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的經過大概是這樣的:
8月12日淩晨,在山西呂梁方山縣,張某明與朋友喝完酒後回到家中。回家之後,由於壹件小事(目前尚不清楚具體是什麽事)與未婚妻羅某兩人發生口角,兩人爭執不下,羅某正準備打電話給張某明的姐姐。希望姐姐能夠從中進行調和,但是,卻不料壹個沒註意,張某明竟然把自己5歲大的孩子直接從10樓扔了下去,最後導致孩子搶救無效死亡。
接到報案後,當地警方迅速組織警力,在8月12日當天22點左右,將張某明抓獲。
那麽,為什麽張某明會如此狠心,做出這等傷天害理的事情呢?個人認為主要有以下兩個方面的原因:
1、首先就是張某明自身的問題在這件事中,我們可以看到張某明的未婚妻羅某其實是壹個已經結過婚的女性,並且在當天,張某明是在淩晨喝完酒回家的。
從這兩個信息我們是可以推測出,張某明的生活條件其實並不好,收入也不會很高。
不然,也不至於說找個二婚帶孩子的女人過日子,畢竟,養別人的兒子對於壹個男人來說,其實真的挺不好聽的。
然後,就是這個張某明的脾氣問題,我們可以看到,新聞裏說的是張某明跟未婚妻因為壹點小事發生口角,然後未婚妻打電話給張某明的姐姐調和。
這其實就說明這個事並不小,因為正常情況下,兩口子吵架,那也就是兩個人的事,也不會說什麽找其他人加入,只要找其他人來調解了,基本上就已經超出小事的範疇了,說明這兩個人已經鬧到劍拔弩張的地步了。
綜合這兩個信息,妳會發現,張某明幾乎是具備了壹個暴躁型人格男人的所有問題:脾氣大+本事小,而這種人最在意的就是自己的面子了,這就是張某明自身的性格缺陷。
2、張某明當晚喝酒了然後,就是另壹個關鍵的信息,那就是張某明當晚是醉酒回家的,這應該也是導致張某明下毒手的主要原因
我們都知道,人在醉酒之後,其實做的很多事都是非常誇張的,俗話說:?酒壯慫人膽?。
可能有些話,有些事沒喝酒不敢做,但是,有的人平時膽小懦弱,只要喝了酒,那就壹發不可收拾,平時不敢說的話,不敢幹的事,都借著酒勁兒就發泄出來了,這種人我相信大家平時生活中也沒少見。
畢竟,事發之後,當地警方當天就抓到了他,也恰恰說明,這人真的是沒什麽腦子,估計自己第二天酒醒後也都嚇傻了
當然,冰凍三尺,非壹日之寒,張某明的這次爆發,應該也是長期內心壓抑積聚的結果,只是開弓沒有回頭箭,等待他的也只有法律的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