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業主投訴。
1.接待與處理各類物業管理投訴,是物業管理和服務中重要的組成部分,也是提高物業管理服務與水準的重要途徑。通過處理好物業管理投訴,不僅可以糾正在物業管理與服務運行中所出現的各項失誤或不足,而且還能夠維護和提高公司的信譽和形象。
2.受理及處理業戶的投訴,對物業管理企業來說,並非愉快之事,但若能正確看待物業管理投訴,並把它轉換為壹種消除誤會、改善管理、加深與業戶溝通與聯系的機遇,壞事也變為好事了。
3.在物業服務中,管理運行的好壞、服務質量的優劣等,業戶是最具有權威的評判者,他們的投訴往往暴露出公司在物業管理與服務過程中存在的缺陷(不合理投訴或無效投訴之外),公司也可以從中窺見業戶的需求是什麽,期望值是什麽,從而便於更好的開展工作。
4.物業公司如果對業戶的投訴置之不理、敷衍了事,那麽非但解決不了問題,而且有可能將問題擴大化。既影響業戶的正常工作與生活,又給工作帶來新的難度。甚至導致業戶拒交物業管理費,直接影響了企業的經濟效益。
5.企業管理中有這樣壹條規律:壹百減壹等於零。用在物業管理中,可以有兩種理解。
其壹:物業公司所做的工作,可以讓壹百位業戶感到滿意,但因壹時疏忽而導致其中之壹名業戶不滿意,那就會前功盡棄。這壹次的劣質服務將會通過“公關效應”在業戶中傳播。
其二:業戶所感知到的服務不可能是全面的、整體的,他們的投訴得不到認真對待或重視,就會把那壹次僅占百分之壹的不良服務直接歸咎於公司的整體服務水準上,那樣的話,即使妳管得再怎麽好,服務水平再怎麽優秀,也無法改變其持有的想法,從而直接影響企業辛辛苦苦極不容易創建起來的良好聲譽與品牌效應。
物業管理企業在受理業戶投訴時,除了要做到文明禮貌、熱情友善、耐心周到、語言恭謙等服務規範外,還要應遵循以下原則:
1.責任原則。即“誰受理、誰跟進、誰回復”。
2.記錄原則。即對每壹起物業管理投訴都需要作出詳細記錄,通過記錄,不僅接受處理的物業管理人員本身對投訴事件壹目了然,而且歸檔後可以總結物業管理投訴處理的經驗。
3.及時原則。壹旦出現投訴,物業管理員要盡快采取措施予以解決,對壹時無法解決的問題,在事先給予業戶說明之外,要約時處理,時時跟進,力爭在最短的時間內全面解決問題,並給業戶壹個及時的圓滿答復。對於不屬於物業管理公司責任的問題,也要給於及時的回應和解釋。
4.徹底原則。物業管理企業在接受與處理業戶的物業投訴的前後過程中,要“從壹而終”、“治病治根”,徹底解決業戶的投訴,切勿零零碎碎、虎頭蛇尾。
傾聽,不與爭辯
投訴時,壹定要以平靜關切的心態,認真耐心地聽取業戶的投訴,讓業戶清楚地將投訴的問題表述完整。在傾聽的同時,要用“是”、“對”、“確定/確實如此”等語言,以及點頭的方式表示自己的同情,不要隨便打斷業戶的說話。因為中途打斷,會使業戶認為其得不到應有的尊重。與此同時,物業管理員還可以通過委婉的方式不斷地提問,及時弄清投訴的根源所在。對那些業戶的失實、偏激或誤解投訴,物業管理員千萬不要流露出任何不滿、嘲弄的情緒,要對業戶的感受表示理解,爭取最大限度地與業戶產生感情上的交流,使業戶感受到物業管理企業虛心誠懇的態度幫他的忙。
記錄投訴內容
在仔細傾聽業戶的物業管理的投訴的同時,還要認真作好投訴記錄,盡可能寫得詳細點、具體點。因為做好記錄,不僅可以使業戶講話的速度由快減慢,緩沖其激動而不平的心情,這還是壹種讓業戶感到安慰的方式。當聽完以及記錄完業戶的投訴之後,物業管理員對業戶所投訴的內容以及所要求解決的問題復述壹遍,看看是否搞清楚了業戶的業戶所投訴的問題所在,以便進壹步進行處理解決。對業戶的遭遇或不幸表示歉意、理解或同情,讓業戶心態得以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