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票逾期未認證形成滯留票,可在稅務機關領取滯留發票信息采集申請單,填寫詳細的滯留票信息及形成原因,壹般首次不會處罰。增值稅發票逾期未認證的,其稅額不得抵扣。購貨方只能按普通發票入賬,即稅額計入成本。這是稅務的規定,因此是不會給銷售方帶來什麽麻煩的。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第050號《關於逾期增值稅扣稅憑證抵扣問題的公告》的規定:
1、對增值稅壹般納稅人發生真實交易但由於客觀原因造成增值稅扣稅憑證逾期的,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逐級上報,由國家稅務總局認證、稽核比對後,對比對相符的增值稅扣稅憑證,允許納稅人繼續抵扣其進項稅額。
2、增值稅壹般納稅人由於除本公告第二條規定以外的其他原因造成增值稅扣稅憑證逾期的,仍應按照增值稅扣稅憑證抵扣期限有關規定執行。
因此,若公司逾期未認證抵扣的原因屬於公告所述的客觀原因,可向其主管稅務機關申請抵扣進項稅額。但如果公司是由於疏忽導致發票逾期未認證,不屬於公告所述的客觀原因,則此發票不得抵扣,只能由公司承擔此損失,公司有權向直接責任人追償。
擴展資料:
客觀原因包括如下類型:
1、因自然災害、社會突發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增值稅扣稅憑證逾期;
2、增值稅扣稅憑證被盜、搶,或者因郵寄丟失、誤遞導致逾期;
3、有關司法、行政機關在辦理業務或者檢查中,扣押增值稅扣稅憑證,納稅人不能正常履行申報義務,或者稅務機關信息系統、網絡故障,未能及時處理納稅人網上認證數據等導致增值稅扣稅憑證逾期;
4、買賣雙方因經濟糾紛,未能及時傳遞增值稅扣稅憑證,或者納稅人變更納稅地點,註銷舊戶和重新辦理稅務登記的時間過長,導致增值稅扣稅憑證逾期;
5、由於企業辦稅人員傷亡、突發危重疾病或者擅自離職,未能辦理交接手續,導致增值稅扣稅憑證逾期;
6、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情形。
百度百科--滯留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