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成語用法 - 《續資治通鑒》宋紀七文言文(7)

《續資治通鑒》宋紀七文言文(7)

時德州刺史郭貴權知邢州,國子監丞梁夢升知德州。貴之族人親吏,在德州頗為奸利,夢升以法繩之。貴素與珪善,遣親信至都,以其事告珪,圖去夢升,珪悉記於紙,將伺便言之。甲申,帝從容言:“邇來中外所任,皆得其人。”珪曰:“今之文臣,不必皆善。”乃搜懷中所記以進,曰:“只如梁夢升權知德州,欺蔑刺史郭貴,幾至於死。”帝曰:“此必刺史所為不法。夢升真清強吏也。”取所記紙,召壹黃門令賫付中書曰:“即以夢升為贊善大夫。”既行,又召還,曰:“與左贊善大夫,仍知德州。”珪乃不敢言。

壬辰,慶州刺史姚內斌卒,遣中使護喪歸葬洛陽。內斌在慶州逾十年,邊人畏伏,目為姚大蟲,言其虓勇如虎也。

癸巳,榷場使田仁朗權知慶州。

三月,遣使如遼,遼使涿州刺史耶律昌珠加侍中來聘,議和。

夏,四月,丙午,命左補闕南皮賈黃中檢視廣南民田。黃中廉直平恕,遠人便之。還,奏利害十數事,皆稱旨。

遼喜袞自改封宋王,得誌而驕,遼主召之,不時至,怒,鞭之,由是憤怨謀亂,為閤門使酌古之子海裏所告,喜袞坐廢。酌古加檢校太尉兼禦史大夫,海裏遙授隴州防禦使。

五月,戊申朔,殿中侍禦史李瑩坐受江南饋遺,責授左贊善大夫。

監察禦史劉蟠,受詔於廬、舒等州巡茶。蟠乘羸馬,偽稱商人,抵民家求市,民家不疑,出茶與之,即擒置於法。壬戌,命蟠同知淮南諸州轉運事。

江南國主天性友愛,以弟從善被留,悲戀不已,歲時宴會皆罷,為《卻登高文》以見意。於是遣常州刺史陸昭符入貢,奉手疏求從善歸國;帝不許,出其疏示從善,慰撫之。六月,甲申,以從善掌書記江直木為司門員外郎、通判袞州,僚佐悉推恩。又封從善母淩氏為吳國太夫人。

陸昭符在江南,與張洎有隙,帝雅知之,因從容謂昭符曰:“爾國弄權者結喉小兒張洎,何不入使?爾歸,可諭令壹來,朕欲觀之。”昭符懼,遂不敢歸。

秋,七月,庚申,遼主獵於平地松林。

盧多遜既還,江南國主知帝有南伐意,遣使願受封冊,帝不許,於是復遣閤門使梁迥使焉。迥從容問國主曰:“朝廷今冬有柴燎之禮,國主盍來助祭!”國主唯唯不答。迥歸,帝始決意伐之。

初,江南人樊若水,舉進士不中第,上書言事,不報,遂謀北歸。先釣魚采石江上,用小舫載絲繩維於南岸,而疾棹抵北岸,以度江之廣狹,凡數十往反而得丈尺之數,遂詣闕自言有策可取江南。帝令送學士院試,賜及第,授舒州團練推官。若水啟帝,以老母及親屬皆在江南,恐為李煜所害,願迎至治所。帝即詔國主護送,國主聽命,戊辰,詔若水為贊善大夫,且遣使詣荊、湖,如若水之策,造大艦及黃黑龍船數千艘。

己巳,彰德節度使韓重赟卒。重赟在相州,日課部民采木造佛寺,人皆苦之。

遼軍器庫副使石重榮、東頭供奉官劉琮來降。八月,丙子朔,以重榮為茶酒庫副使,琮為西頭供奉官。

先是吳越王俶遣元帥府判官黃夷簡入貢,帝謂之曰:“汝歸語元帥,當訓練兵甲,江南倔強不朝,我將發師討之。元帥當助我,無惑人言。”

帝又命有司造大第於薰風門外,連亙數坊,棟宇宏麗,儲峙什物,無不悉具,乃召吳越進奉使錢文贄謂之曰:“朕數年前令學士承旨陶谷草詔,比於越南建離宮,今賜名禮賢宅,以待李煜及汝主先來朝者賜之。”且以詔草示文贄,遂遣文贄賜俶羊馬,諭旨於俶。戊寅,俶遣其行軍司馬孫承祐入貢。丁亥,辭歸,上厚賜俶器幣,且密告以師期。承祐俶妃之兄,以妃故,貴近用事,專其國政,時謂之“孫總監”,言其無所不領轄也。

甲午,忠武節度使、同平章事、瑯琊郡王王審琦卒,謚正懿。

《續資治通鑒》內容簡介

續資治通鑒編者畢沅是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進士,官至兵部尚書、湖廣總督。積二十餘年之力,四易其稿,以宋、遼、金、元四朝正史為經,以徐乾學《資治通鑒後編》為基礎,參以李燾《續資治通鑒長編》、李心傳《建炎以來系年要錄》、葉隆禮《契丹國誌》及各家說部、文集約百數十種,記述詳明,文字簡要,上起宋太祖建隆元年(960年),下迄元順帝至正二十八年(1368年),***四百單八年,壹說下迄元順帝至正三十年(1370年),成書二百二十卷,展示了宋、遼、金、元四朝興衰治亂的歷史,其中北宋部分較為精確,元代部分較為簡略。其書上接《資治通鑒》,下迄元代。

畢沅(1730年—1797年),字湘衡,號秋帆,因從沈德潛學於靈巖山,自號靈巖山人。清經史學家,文學家。清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進士,廷試第壹,狀元及第,授翰林院編修。乾隆五十年累官至河南巡撫,第二年擢湖廣總督。嘉慶元年(1796年)賞輕車都尉世襲。病逝後,贈太子太保,賜祭葬。其墓在吳縣木瀆。《續資治通鑒》取材宏博,考證謹嚴,編排合理,總引資料達三百余種,糾正了以往宋史專著詳北宋略南宋的偏頗,還增加了少數民族的資料。梁啟超對該書評價極高,以為“有畢《鑒》則各家續《鑒》皆可廢也。”

作品鑒賞

《續資治通鑒》上與《資治通鑒》相銜接,即起於宋太祖建隆元年(公元960年),下迄元順帝至正二十八年(公元1368年),***四百壹十壹年,是壹部較完備的宋遼金元編年史。

全書史料完備,並仿《資治通鑒》體例,本文下分註考異。編者以徐亁學《資治通鑒後編》為基礎,並從宋、遼、金、元四史、《續資治通鑒長編》、《建炎以來系年要錄》等壹百多種書中取材,凡四易稿,歷二十年而成。其中北宋部分較精,元代部分較為簡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