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成語用法 - 社區外資管理之我見

社區外資管理之我見

壹、統壹思想,充分認識加強農村外資企業管理的重要性

農村集體資產和資金是廣大農民長期創造的財富,農村集體資源是國家賦予廣大農民最基本的生產資料。實踐證明,加強農村“三資”管理,有利於鞏固和壯大集體經濟,改善黨群關系,促進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推動農村經濟又好又快發展。各地在加強農村“三資”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進行了有益探索,創造了許多好的做法和經驗,取得了壹定成效。但管理中也存在壹些突出問題:壹些地方由於農村集體資金管理體制不健全、制度不完善、管理不到位,導致農村集體資產產權不清、責任不清、主體缺位;農村集體資源利用不合理,經濟效益不高,運作不透明,合同不規範;農村集體資金管理不嚴,非生產性支出多,重大收支事項決策不民主。這些問題在壹定程度上挫傷了廣大農民的生產積極性,造成幹群關系相對緊張,影響了農村的社會穩定。各地要從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和農村改革發展穩定大局的高度,充分認識加強農村“三資”管理的重要性,把農村“三資”管理擺上重要議事日程,作為農村工作中的壹件大事、實事來抓,采取有效措施,加強監督管理,逐步把農村“三資”管理納入規範化、制度化軌道。

二、抓住重點,明確加強農村“外資”管理的基本要求。

(壹)農村集體資產的管理

1.創建資產分類帳。要對農村集體資產進行清理核實,逐壹登記造冊。對賬不壹致、產權不清、有爭議的,要根據不同情況妥善處理。在此基礎上,建立資產管理臺賬,及時登記集體資產變動情況,確保賬實相符。

2.正常資產評估。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農村集體資產必須由具有評估資格的單位按程序進行科學評估,並根據市場確定價格: (壹)資產拍賣、轉讓;(2)關聯企業的合並、出售、聯營和破產清算;(三)集體經濟組織的資產實行股份合作制;(四)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需要評估的其他情形。

3.加強資產管理。農村集體資產可以根據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的原則,通過多種方式使用,確保資產保值增值。農村集體資產承包或租賃的,應通過公開招標方式確定經營者。集體資產的確定、變更、重大資產處置等重大事項必須經村民代表會議審議通過。集體資產的管理要公開透明,經營收入要及時納入核算。要定期審計集體資產運營情況。行政村合並後,集體經濟組織的資產應當分別管理,按照會計科目分別設立獨立賬戶,防止出現打亂集體經濟組織界限、合並攤平集體資產、混淆集體財務會計賬目的現象。

4.加快改革步伐。每個集體經營性資產人均2000元以上的村組,要通過經營性資產量化折股,建立壹個民有、民辦、民管、民受益的社區股份合作社。

(二)農村集體資源管理

1.創建資源分類帳。村經濟合作社作為發包方,是集體資源管理的主體,要建立集體資源臺賬,實行集體資源項目、面積(數量)登記,進行管理。

2.規範土地承包。全面落實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現有土地承包關系要保持穩定,長期不變。繼續妥善解決壹些地方二輪承包遺留的問題,把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發放到戶。繼續做好土地承包經營糾紛仲裁工作。

3.有序土地流轉。建立健全土地經營權流轉市場,建立縣級土地流轉中心,建立鄉鎮級土地流轉交易中心市場。按照依法自願有償的原則,允許農民以轉包、租賃、互換、轉讓和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轉土地經營權,發展多種形式的適度規模經營。有條件的地方可以進壹步發展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專業合作社等規模經營主體。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不得改變土地集體所有性質、改變土地用途、損害農民土地承包權益。鄉鎮農經站應建立健全規範的流通管理制度,積極開展流通合同鑒證工作。

4.透明的資源承包。農村集體資源的開發經營方式和承包租賃方案,必須經本組織成員代表會議討論通過,並報鄉(鎮)人民政府農業經濟管理部門審查備案。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村集體資源應當進行流轉和租賃,並通過招標投標的方式確定經營權和承包方。鄉(鎮)土地流轉服務中心通過鄉(鎮)土地流轉市場進行公開招標,做到公開透明,防止暗箱操作。同時,要按照規範的要求簽訂好合同,合同要經過司法部門長時間、大面積的公正處理。各村組簽訂的資源合同必須報鄉鎮農經部門備案。

5.推進土地股份合作。對符合條件的村組,在尊重農民意願的前提下,可以將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制定規範的章程和各項管理制度。農業和經濟部門要加強財務管理,規範合作社核算機制,維護農民土地權益,確保土地股份合作社有序推進和規範發展。

(三)農村集體資金管理

1,明確管理主體。農村集體資金必須由鄉農業經濟部門管理。鄉鎮農經部門應與村集體經濟組織簽訂規範的代理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在資金所有權、使用權、收益權、審批權不變的前提下,管好用好集體資金,嚴禁平調挪用,確保資金安全。村級的任何財政轉移支付或專項撥款,都必須在村級賬目中全額核算,確保村級財務會計制度的完整性。各鄉鎮農經站要在村級賬戶中設立村級轉移支付資金核算專頁,單獨反映其資金情況。

2.完善管理制度。村級集體經濟組織要建立健全財務預決算、收入結算、費用審批、票據使用、民主理財、財務公開等制度,並張榜公布,接受群眾監督。村級集體經濟組織要加強統籌管理,確保承包款、租金等村級收入按時進入村級賬戶,不得以任何個人或集體名義設立賬外賬或小金庫從事體外“流轉”。村級組織內部結算必須使用省級農經部門監制的結算憑證,鄉鎮農經部門票據管理要實行領、售、銷制度。

3.規範會計處理。在賬務處理上,應該先做財務管理,再做記錄。財務事項發生時,必須取得或填制有效原始憑證,經辦人、見證人簽字並註明用途,提交民主理財小組逐項審核並經村務監督委員會簽字蓋章,集體經濟組織負責人審核簽字蓋章,會計人員審核保管。

4.及時的財務披露。村級財務收支每季度至少公開壹次。涉及農民利益的重大問題和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要隨時公開。集體財務往來較多的村,財務收支必須每月公布壹次。公示結束後,要安排專人聽取和回答村民提出的問題。所有公開資料應裝訂成冊,並在年底歸檔。

5.嚴格執行收支管理制度。各地要按照《關於加強村集體財務收支管理的通知》(農委發〔2007〕6號)精神,嚴格執行村級支出標準,規範村級收支管理行為。

三、落實責任,切實加強對農村三資企業管理的領導。

加強農村外資企業管理是推進農村廉政建設的重要舉措,關系到農村社會穩定和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大局。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和農經部門壹定要高度重視,切實履行職責,密切配合,* * *將紮實有效地開展這項工作。紀檢監察部門要嚴格執行紀律,切實加強對外資企業管理的監督檢查,嚴肅查處侵占集體資產、貪汙、挪用、擠占、截留村級資金和私設小金庫的行為。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糾正,問題嚴重的要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要充分發揮村務監督委員會在外資企業管理中的參與和監督作用,農業和經濟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切實加強對外資企業管理的業務指導和監督,並向其通報外資企業管理情況。對政策執行不到位、制度執行不嚴格,導致其工作出現嚴重失誤的,要責成有關部門嚴肅處理。各地要把農村“三資”管理與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結合起來,與推進農村“三大合作”結合起來,與鞏固農村財務規範化管理創建合格村成果結合起來,統籌安排,紮實推進。要對外資企業管理情況進行全面調查,抓好5% ~ 10%的先行村,進壹步把全市農村外資企業管理提高到壹個新水平。

鐘* * *南通市委農村工作辦公室

南通市監察局

2009年4月20日

關鍵詞:關於加強農村資產資源資金管理的意見

南通市委農村工作辦公室於2009年4月24日印發。

* * *打印4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