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成語用法 - ★封建少女的“纏足”是孔子發明的嗎?★

★封建少女的“纏足”是孔子發明的嗎?★

纏足是中國封建社會特有的化妝習慣。

具體方法是用壹條狹長的布帶緊緊包住女子的腳踝,使肌肉骨骼結構變形。纏足後,腳會變得修長扭曲,符合當時的審美。纏足時代,女性從四五歲開始纏足,成年後骨骼定型後才能解開布條。也有壹輩子的糾葛,永遠也清除不掉。

這種風氣在中國出現不是偶然現象,而是傳統封建禮教和世俗社會對女性偏見的綜合反映。幾千年來,女人壹直從屬於男人。女人不從父嫁,從夫嫁,夫死於子,被視為不可逾越的“教條”。男尊女卑的世俗觀念讓女人成為男人的奴隸和玩偶。纏足習俗就是在這種背景下產生的。

根據大量資料,唐代婦女中沒有纏足。這壹點可以從當時的詩詞中得到印證。比如李白的《紗石上的女人》:“壹雙金牙鞋,兩腳白如霜”。可見當時的女性不僅不用纏足,也不用穿襪子,所以人們可以看到腳的膚色。

直到宋代才出現纏足的習慣。宋代張邦基《墨莊漫錄》說:“女子纏足始於近代,前世無。”從畫像上看,北宋女子纏足的情況很少見。據說王的《紡紗圖》中的兩個女人都穿著大平底鞋。敦煌壁畫中的北宋女子也多為纏足,可能當時還未流行。

到了南宋,情況就不壹樣了。這壹時期的女性形象都是弓腳。比如故宮博物院藏的雜劇《尋山尋人》中的女子腳就很小,有的還有明顯的彎曲痕跡。這是當時婦女纏足最顯著的標誌。

從宋朝到元朝再到明清,各個時期的女性幾乎都沿襲了宋朝的習俗,纏足是重中之重。只有少數民族地區的部分婦女沒有染上這種習慣。清朝的曾雲、趙翼:“如今風俗已覆蓋天下,但兩廣人只在省城有效,鄉村未覆蓋。雲南、貴州的苗族、彜族也是如此。”

清朝政權在滿族手裏,滿族女性沒有纏足的習俗。所以纏足被漢人視為犯罪,屢禁不止。比如順治二年(1645),寫的是當時出生的婦女壹律禁止纏足。康熙元年(1662)再次規定,凡查德元年後出生的女子,若發現有纏足,其父母將被處罰,其父有官者交由兩部商議,平民則交由刑部處置。情節嚴重的,要挨四十大板,流放十年。後來有學者說此法太嚴,不加禁止就任其發揮,民間女子又恢復了纏足的陋習。

1851年,太平天國運動爆發。起義軍每到壹處,都發布通告,警告全世界的婦女,解除束縛,加入起義。曾經生活在太平軍的英國士兵聰明絕頂,把太平天國反對婦女纏足視為最顯著、最鮮明的“光榮象征”,顯示了巨大的影響力。但在非太平軍控制的地區,纏足依然盛行。

晚清時期,西方進步文化逐漸傳入中國。國人自覺性增強,以康有為、梁啟超等進步勢力為主體的天足運動蓬勃發展,有力沖擊了陳舊腐朽的世俗觀念,最終遏制了纏足之風。

古人為什麽要發明這個壞習慣?

當然是為了強化男性的地位,強化對女性的統治和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