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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歲上警校10歲當公安是怎麽回事?

河南省公安廳4月6日發布消息,該省鹿邑縣公安局原黨委委員、政治部主任邱海山夥同民警劉萍、鹿邑縣人社局公務員管理股原股長張季梅等人,在辦理畢業生分配、幹部調動、公務員登記和入警申報過程中徇私舞弊、濫用職權、貪汙、受賄,其中,邱海山為女兒篡改檔案年齡,最終實現其“7歲上警校、10歲當公安、長期領工資”目的。

此消息壹出,立馬引發熱議,有網友認為該行為荒唐至極,當事人必須受到嚴懲。也有網友認為公務員“逢進必考”只適用於老百姓,並不能約束“關系戶”。更有甚者認為此次事件說明我們某些部門形同虛設,毫無作為。

這則新聞之所以成為熱點,被網友爭相熱議,關鍵在於幾點。壹是年齡不合實際。眾所周知,十歲的孩子屬於未成年人,尚處於義務教育階段,“十歲當公安”著實讓人震驚。二是身份特殊。自公務員實行“逢進必考”以來,“公開”、“公平”、“公正”的招考制度以深入人心,但當事人卻串通人事部門工作人員並利用職權,以多種違法手段為子女謀取公務員和警察身份。三是行為性質惡劣。當事人以檔案造假、篡改戶口、相互行賄勾連等手段,達到女兒獲取公務員身份,並長期“吃空餉”的目的,甚至為了毀滅證據,將全局500余民警檔案拆分、轉移、隱匿。這是公然對抗組織調查、藐視黨紀國法的惡劣行徑。

如今,反腐敗已成高壓態勢。規範行政權力運行,建立廉潔、高效的政府已成為黨和政府依法行政的重要課題。此次事件再壹次給我們敲響了警鐘:如何將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裏?筆者認為,壹是加強思想教育,讓黨員幹部“不想伸手”。二是完善權力運行制度,讓黨員幹部“不能伸手”。三是強化監督管理,讓黨員幹部“不敢伸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