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被註冊了公司股東,可以到工商局申請撤銷,也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起訴冒用方。這是不法分子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記的違法行為。對於被冒用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記的人民群眾撤銷冒名登記的反映,各級市場監管部門應積極應對負責。撤銷冒名登記工作由作出該次登記決定的市場監管部門(以下簡稱登記機關)負責。登記機關發生過變更的,由現登記機關負責撤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壹千零壹十四條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幹涉、盜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權或者名稱權。
《中華人民***和國刑法》 第二百八十條 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的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偽造、變造、買賣居民身份證、護照、社會保障卡、駕駛證等依法可以用於證明身份的證件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第二百八十條之壹在依照國家規定應當提供身份證明的活動中,使用偽造、變造的或者盜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證、護照、社會保障卡、駕駛證等依法可以用於證明身份的證件,情節嚴重的,處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有前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盜用、冒用他人身份,頂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學歷教育入學資格、公務員錄用資格、就業安置待遇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組織、指使他人實施前款行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國家工作人員有前兩款行為,又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數罪並罰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