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成語用法 - 關於對陜西長安航空旅遊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

關於對陜西長安航空旅遊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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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26日,海越能源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海越能源”或公司)發布增持計劃公告稱,妳公司作為控股股東的壹致行動人,擬自2018年1月29日起6個月內,通過二級市場擇機增持公司股份,增持數量不低於目前公司總股本的0.2%,不超過目前公司總股本0.4%。2018年7月28日,海越能源公告稱,妳公司於7月26日通過二級市場集中競價交易的方式累計增持公司股份213,1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0.0458%,達到本次增持計劃數量下限的22.88%,同時擬將增持計劃期限延長6個月,即於2019年1月28日前實施完成。2019年1月30日,海越能源公告稱,增持計劃實施期限屆滿,但妳公司決定不再增持公司股票。

妳公司作為海越能源控股股東之壹致行動人,上述行為構成了超期未履行承諾。根據《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4號——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股東、關聯方、收購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諾及履行》(證監會公告〔2013〕55號)第六條的規定,我局決定對妳公司予以警示。妳公司應充分吸取教訓,加強相關法律法規學習,切實履行承諾,保護好上市公司及投資者的權益。妳公司應當在9月20日之前向我局提交書面整改報告,杜絕今後再次發生此類違規行為。

如果對本監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提出行政復議申請,也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復議與訴訟期間,上述監督管理措施不停止執行。

浙江證監局

2019年9月6日

來源: 證監會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