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護權不是絕對的。抗辯權主要是指拒絕相對人付款請求的權利,即對抗請求權。絕對權主要是指無需義務人的行為而實現自己的權利,各種人格權、知識產權、繼承權、所有權等物權都屬於絕對權。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條* * *當事人之間互負債務的,應當不分先後同時履行。在對方履行之前,壹方有權拒絕履行請求。債務履行不符合合同約定時,壹方有權拒絕另壹方相應的履行請求。《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條* * *當事人之間互負債務的,按照履行順序,先履行債務,後履行方有權拒絕其履行請求。如果甲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乙方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請求。《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條* * *應當先履行債務的壹方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中止履行: (壹)經營狀況嚴重惡化;(二)轉移財產或者抽逃資金逃避債務的;(3)商業信譽的損失;(四)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的。當事人沒有確切證據中止履行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