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成語用法 - 鎮江市公***文化服務保障辦法(2021修訂)

鎮江市公***文化服務保障辦法(2021修訂)

第壹章 總 則第壹條 為了保障公眾基本文化權益,促進公***文化服務發展,構建現代公***文化服務體系,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公***文化服務保障法》《江蘇省公***文化服務促進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公***文化服務的提供、參與、保障和監督管理等適用本辦法。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公***文化服務,是指政府主導、社會力量參與,以滿足公眾基本文化需求為目的而提供的公***文化設施、文化產品、文化活動以及其他相關服務。第四條 市人民政府統壹領導、組織和協調本行政區域內的公***文化服務工作,統籌協調公***文化服務工作中的重大事項。第五條 市、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制定符合本地經濟社會發展要求的公***文化發展規劃,並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第六條 市、市(區)人民政府文化和旅遊行政主管部門具體負責本區域內公***文化服務及綜合協調工作。

發改、工信、財政、人社、住建、自然資源和規劃、教育、科技、民政、體育、稅務等部門根據各自職責,協同做好相關工作。第七條 鼓勵和支持公***文化服務與科技、互聯網、金融等融合發展,運用現代信息技術、數字技術和傳播技術,為公眾提供方便快捷的數字文化服務。第二章 設施建設第八條 本辦法所稱公***文化設施,是指用於提供公***文化服務的公***圖書館、博物館、文化館、美術館、科技館、紀念館、展覽館、體育場(館)、工人文化宮、青少年宮、婦女兒童活動中心,鎮(街道)綜合文化站、村(社區)綜合文化服務中心(含農家書屋),廣播電視播出傳輸覆蓋設施、公***數字文化服務點以及其他建築物、場地和設備。第九條 市、市(區)人民政府文化和旅遊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規劃等有關部門編制公***文化設施建設規劃。

公***文化設施建設規劃應當符合城市建設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第十條 市、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合理布局公***文化設施,將其建設在人口集中、交通便利、方便群眾參與且易於疏散的區域,並完善無障礙設施,方便老年人、殘疾人等特殊人群使用。第十壹條 市人民政府應當建設公***圖書館、博物館、文化館、美術館、劇院、非遺展示館、科技館和體育場(館)等公***文化設施。

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建設公***圖書館、文化館、體育場(館)以及文體公園等公***文化設施。丹陽、句容、揚中市人民政府還應當建設博物館。

市、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利用地方文化資源,建設非物質文化遺產展示館、傳習所、書場、戲臺和書院等地方性公***文化設施。第十二條 鎮(街道)應當建設綜合文化站,有條件的可以配套建設文體公園和影劇院等活動場所。鎮(街道)機構撤並的,公***文化設施應當繼續保留並運行。

村(社區)應當建設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村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築面積不低於500平方米,社區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築面積不低於400平方米。村(社區)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應當設置於低樓層,並與辦公區隔離。

村應當建設農村文化禮堂;有條件的自然村應當建設小微型文化體育廣場。第十三條 公***文化設施建設應當符合規劃和建設程序要求。新建、改建、擴建居民住宅區,應當按照室內人均建築面積不低於0.1平方米,室外人均用地不低於0.3平方米配套建設公***文化設施。老舊住宅小區應當通過利用閑置空間等建設公***文化設施。第十四條 市、市(區)人民政府為圖書館、文化館各配備1臺以上流動服務車,或以社會化方式配備流動服務設施設備。在商場、車站、碼頭、廣場等人員流動較大公***場所,設置公***文化信息發布窗口、閱報欄(屏)和電子圖書借閱設備等相關設施設備。第十五條 公***文化設施管理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建設標準、指導標準、服務標準、評估標準等,配置和更新提供公***文化服務所必需的設備、資源,並保證其正常運行。第十六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拆除、侵占、擠占、挪用、出租公***文化設施或者改變其功能、用途。

因城鄉建設確需拆除公***文化設施或者改變其功能、用途的,應當先建設後拆除,或者建設與拆除同時進行。重新建設的面積、標準不得降低。建設與拆除同時進行的,應當安排適當場所,確保公***文化服務不間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