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報名條件是:
擁護中華人民***和國憲法,並且具備下列條件的中國公民,可以報名參加全國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
(1)18周歲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高等院校理工科專業畢業或者具有同等學歷;
(3)熟悉專利法和有關的法律知識;
(4)從事過兩年以上科學技術工作或者法律工作。
高等院校理工科專業畢業是指取得國家承認的理工科大專以上學歷,並獲得畢業文憑。
允許報考的理工科專業範圍是指教育部編制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中的07—10類,具體參見首都師範大學出版社出版的《中國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設置大全》(2009年版)或國家知識產權局政府門戶網站中“資格考試”壹欄內的“大學理工科專業目錄新舊對照表”
與經濟、管理等相關的專業,如果頒發的相應的學位是理科或工科學位,則符合報名條件中的學歷要求;否則,考生需要攜帶由畢業學校出具的成績單或課程證明,由考點工作人員審查確定所學的專業是否符合報名要求。
來源:國家知識產權局官網,專利代理考試專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