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法院出具的調解書是不需要公證的,如果被告不履行調解協議可以申請強制執行。遺產繼承不是必須公證。如果自然人死亡,其繼承人可以繼承其遺產。遺產必須是合法財產,有的繼承人之間可能會發生糾紛,公證可以防止糾紛的發生。公證是壹項民事行為,需要當事人自願辦理。遺產繼承是繼承人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民事法律行為。繼承公證,是指公證機構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和法律規定,依法證明繼承人的繼承行為真實、合法的活動。由於相關法律將繼承分為法定繼承和遺囑繼承,因而,繼承公證也相應地分為法定繼承公證和遺囑繼承公證。繼承公證可以預防繼承糾紛、減少訴訟,維護財產關系和家庭關系的穩定。遺產繼承公證的適用條件:公民去世以後,如遺留有財產(股票、基金、房產、銀行存款、公司股權、知識產權),其繼承人(死者的父母、配偶、子女或遺囑受益人)需要辦理遺產繼承公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壹百四十二條 法庭辯論終結,應當依法作出判決。判決前能夠調解的,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壹百四十二條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後,經審查,認為法律關系明確、事實清楚,在征得當事人雙方同意後,可以徑行調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