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成語用法 - 智力成果權的意義何在?

智力成果權的意義何在?

知識產權是指公民、法人對其創造的智力活動依法享有的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發現權、發明權以及其他科技成果權等人身權和財產權。我國《民法通則》對公民的知識產權做出了具體規定。兒童雖是未成年人,但也依法享有智力成果權。《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國家依法保護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和榮譽權不受侵犯。”同時規定:“對有特殊天賦或者突出成績的未成年人,國家、社會、家庭、學校應當為其健康發展創造有力條件。”有特殊天賦的未成年人,成長潛力極好,要特別保護和培養。只有這樣,他們的才能才能得到充分發揮。那些通過努力取得突出成就的未成年人應該得到特別的關心和珍惜,以便他們能夠為國家做出更大的貢獻。

未成年人的知識產權受到非法侵害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可以向有關行政機關或者司法機關請求法律保護。要求侵權人承擔法律責任。例如,當王梓霏8歲時,他經常自言自語。他從事文學創作的父親仔細記錄了女兒的話,原來是小詩。後來,王梓霏多次在校刊上發表自己的詩歌,有幾首兒童詩歌獲獎了!很快,爸爸在書店找到了壹本兒童獲獎詩集,裏面收錄了女兒的四篇獲獎作品,於是去出版社索要稿酬和樣書。出版社回答:“我們根本不賺錢,只是為了鼓勵孩子寫詩。另外,妳女兒才8歲。報酬如何?!"王梓霏的父親堅持爭取女兒的理解,並將其告上法庭。

中國民法通則。著作權法規定公民享有著作權,創作作品的公民是作品的作者。版權歸作者所有。根據著作權法,著作權包括發表權、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使用權和獲得報酬權。作為詩歌的作者,王梓霏享有著作權,這是公民的權利。公民行使權利不受性別、國籍或年齡的限制。因此,出版社未經作者王梓霏及其法定代理人許可,選用作者王梓霏的作品,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並向作者王梓霏支付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