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不能決
天下事,情理而已,然情理有時而互妨。裏有姑虐其養媳者,慘酷無人理,遁歸母家。母憐而匿別所,詭言未見,因涉訟。姑以朱老與比鄰,當見其來往,引為證。朱私念言女已歸,則驅人就死;言女未歸,則助人離婚。疑不能決,乞簽於神。舉筒屢搖,簽不出。奮力再搖,簽乃全出。是神亦不能決也。辛彤甫先生聞之曰:“神殊憒憒!十歲幼女,而日日加炮烙,恩義絕矣。聽其逃死不為過。”
天下的事,無非是情、理兩方面而已,然而情與理有時候也會互相沖突。我們村有壹個當婆婆的,總是虐待她家的童養媳,手段可謂慘無人道。童養媳受不了,偷偷跑回了娘家。娘家媽可憐女兒,就把她藏了起來。婆家來人找,娘家人謊稱沒見過,於是婆家告了官,兩家打起了官司。有個姓朱的老頭兒與童養媳的娘家是鄰居,那個當婆婆的認定他知道真情,想請他出庭作證。朱老頭私下琢磨:把童養媳回娘家的事說出來,等於置人於死地;如果謊稱她沒回來,又等於助人離婚。他猶豫不決,就去向神明求簽。他舉著簽筒搖了半天,壹根也沒甩出來。用力再搖,所有的簽全甩了出來。看來,神明對此事也難於決斷。辛彤甫先生聽到此事後說:“這神也太昏憒了。壹個十歲的幼女,天天用燒紅的火鉗來燙她,早就沒有什麽恩情關系可言了。容許她死裏逃生,不算過分。”
夢見他人之詩
戈孝廉仲坊,丁酉鄉試後,夢至壹處,見屏上書絕句數首。醒而記其兩句曰:“知是蓬萊第壹仙,因何清淺幾多年?”壬子春,在河間見景州李生,偶話其事。李駭曰:“此余族弟屏上近人題梅花作也。句殊不工,不知何以入君夢?前無因緣,後無征驗,《周官》六夢,竟何所屬乎?”
舉人戈仲坊在乾隆四十二年參加鄉試,夢中到了壹處,見屏風上題寫了幾首絕句。醒來還記得其中兩句:“知是蓬萊第壹仙,因何清淺幾多年?”乾隆五十七年春天,他在河間遇見景州人李某,偶然說起這事。李某驚道:“這是近人給我族弟家的屏風上題寫的詠梅詩,句子壹點也不出色,不知為什麽入了妳的夢。”這事事前沒有什麽因緣,事後也沒有任何應驗。《周官》記載夢有六種,這樣的夢到底歸入哪壹類呢?
雄雞卵
《新齊諧》(即《子不語》之改名)載雄雞卵事,今乃知竟實有之。其大如指形,頂似閩中落花生,不能正圓,外有斑點,向日映之,其中深紅如琥珀,以點目眚,甚效。德少司空成,汪副憲承霈皆嘗以是物合藥。然不易德,壹枚可以值十金。阿少司農迪斯曰:“是雖罕睹,實亦人力所為。”以肥壯雄雞閉籠中,縱群雌繞籠外,使相近而不能相接。久而精氣摶結,自能成卵。此亦理所宜然。然雞秉巽風之氣,故食之發瘡毒。其卵以盛陽不泄,郁積而成,自必蘊熱,不知何以反明目。又《本草》之所不載,醫經之所未言,何以知其能明目?此則莫明其故矣。汪副憲曰:“有以蛇卵售欺者,但映日不紅,即為偽托。亦不可不知也。”
袁枚的《新齊諧》(即《子不語》壹書的改名)載有雄雞生蛋的事,如今才知道竟實有其事。這種蛋有手指肚那麽大,樣子像是福建的花生米,不是正圓的,上面有斑點。把它對著太陽看,蛋中是深紅的琥珀色。用它點進眼裏治白內障很有效。工部侍郎德成、按察副使汪承霈等人都曾用公雞蛋配藥。但它不容易弄到,壹個蛋價達十兩銀子。戶部侍郎阿迪斯說:“這種蛋雖然罕見,但也是人力造成的。把肥壯的公雞關在籠子裏,籠外放壹群母雞,使它們能夠相近但不能交配。時間壹長,公雞的精氣凝結郁積,便生成雞蛋。這從道理上也講得通。不過雞屬巽,巽為風,所以吃雞容易引發毒瘡。公雞蛋是因為強盛的陽氣得不到發泄郁積而成的,自然蘊含熱毒,不知為什麽反而能明目。而且《本草綱目》中沒有這種記載,醫家經典中也沒有論及,人們是怎麽知道它能明目的呢?這些都弄不清楚了。汪承霈說:“有人用蛇蛋假冒公雞蛋出售騙人,但蛇蛋對著太陽照裏面不紅,根據這壹點就可判斷是假冒品。”這是不能不知道的。
變雞生蛋償債
沈媼言:裏有趙三者,與母俱傭於郭氏。母歿後年余,壹夕,似夢非夢,聞母語曰:“明日大雪,墻頭當凍死壹雞,主人必與爾。爾慎勿食。我嘗盜主人三百錢,冥司判為雞以償。今生卵足數而去也。”
次日,果如所言。趙三不肯食,泣而埋之。反復窮詰,始吐其實。此數年內事也。然則世之供車騎受刲煮者,必有前因焉,人不知耳。此數之狡黠攘竊者,亦必有後果焉,人不思耳。
沈老太說:村裏有個趙三,與母親壹起在郭家做工。母親死了壹年多後的壹個晚上,趙三躺在床上,像做夢又不像做夢,聽見母親說:“明天下大雪,院墻外會凍死壹只雞,東家肯定會送給妳,妳千萬別吃。我曾偷過主人三百文錢,陰間官府判我變雞還債。現在生的蛋已經夠賣三百文錢,我將離開這裏了。”第二天,果然壹切都像她所說的。趙三不肯吃那只雞,哭著將它埋掉。主人反復追問,趙三才說實話。這是近幾年的事。由此看來,世界上供人騎和拉車的馬牛,供人吃受屠宰烹煮的雞豬等,前壹輩子必定欠了這些人的債,只是人們不知道而已;這些奴仆狡猾偷竊,下輩子也必遭報應,只是他們沒有好好想想而已。
賣假藥盡孝
余十壹二歲時,聞從叔燦若公言:裏有齊某者,以罪戍黑龍江,歿數年矣。其子稍長,欲歸其骨,而貧不能往,恒蹙然如抱深憂。
壹日,偶得豆數升,乃屑以為末,水摶成丸;衣以赭土,詐為賣藥者以往,姑以紿取數文錢供口食耳。乃沿途買其藥者,雖危證亦立愈。轉相告語,頗得善價,竟藉是達戍所,得父骨,以篋負歸。歸途於窩集遇三盜,急棄其資斧,負篋奔。盜追及,開篋見骨,怪問其故。涕泣陳述。***憫而釋之,轉贈以金。方拜謝間,壹盜忽擗踴大慟曰:“此人孱弱如是,尚數千裏外求父骨。我堂堂丈夫,自命豪傑,顧乃不能耶?諸君好住,吾今往肅州矣。”語訖,揮手西行。其徒呼使別妻子,終不反顧,蓋所感者深矣。惜人往風微,無傳於世。余作《灤陽消夏錄》諸書,亦竟忘之。癸醜三月三日,宿海澱直廬,偶然憶及,因錄以補誌乘之遺。倘亦潛德未彰,幽靈不泯,有以默啟余衷乎!
我十壹、二歲時,聽堂叔燦若公說:老家有個姓齊的人,因犯了罪,被罰往黑龍江戍守邊關,已經死在那裏幾年了。他的兒子長大後,想把父親的遺骨遷回老家,可家境貧寒,不能如願,為此,他終日憂愁不已。壹天,他偶然得到了幾升豆子,於是眉頭壹皺,計上心來。他把豆子研成細末,用水摶成丸,外面掛了壹層赭石色,看上去像是藥丸。然後,他帶著假藥丸,謊稱賣藥的奔赴黑龍江,壹路上,就靠騙幾文錢糊口。可也怪了,沿途凡吃了他的藥的,即便是重病也會立即痊愈。於是人們爭相轉告,使他的藥賣出了好價,終於,他靠著賣藥的錢到達了戍地,找到了父親的遺骨,用壹個匣子裝好,然後背著匣子踏上歸程。歸途中,他在叢林裏碰上了三個強盜,慌忙之中,丟棄了錢財,只背著骨匣奔跑。強盜以為匣子裏裝有寶物,就追上去抓住了他。等打開匣子見到骨骸,感到十分奇怪,就問他是怎麽回事。他哭著把事情經過說了壹遍。強盜聽後,深受感動,不僅退回他的財物,還贈了他壹些銀錢。他急忙拜謝。忽然,壹個強盜頓足大哭道:“這人如此孱弱,尚能歷盡艱辛,到千裏之外尋找父親的遺骨。我這個堂堂男子漢,自命英雄豪傑,反而做不到哇,諸位保重。我也要到甘肅去收父親的遺骨了。”說完,他揮了揮手,奔西方而去。他的同夥呼喊他,請他回家與妻子告別,他連頭也沒回,這是被齊某之子的行為深深感動的結果呵。可惜,人心不古,世風日下,齊某之子的義行未能流傳開來。我曾作《灤陽消夏錄》諸書,也忘掉收錄了。癸醜年三月三日,我住在海澱值班的地方,偶然想起了這件事,便記錄下來,以補充地方誌記載中的遺漏。這或許是因為孝子的德性埋沒,他的靈魂沒有泯滅,所以暗暗提醒了我吧?
狐媚老翁
李蟠木言:其鄉有灌園叟,年六十余矣。與客作數人同屋寢,忽聞其啞啞作顫聲,又呢呢作媚語,呼之不應。
壹夕,燈未盡,見其布衾蠕蠕掀簸,如有人交接者,問之亦不言。既而白晝或忽趨僻處,或無故閉門。怪而覘之,輒有瓦石飛擊。人方知其為魅所據。久之不能自諱,言初見壹少年至園中,似曾相識,而不能記憶;邀之坐,問所自來,少年言:“有壹事告君,祈君勿拒。君四世前與我為密友,後忽藉胥魁勢豪奪我田。我訴官,反遭笞。郁結以死,訴於冥官。主者以契交隙末,當以歡喜解冤。判君為我婦二十年。不意我以業重,遽墮狐身,尚有四年未了。比我煉形成道,君已再入輪回,轉生今世。前因雖昧,舊債難消;夙命牽纏。遇於此地。業緣湊合,不能待君再墮女身,便乞相償,完此因果。”我方駭怪,彼遽噓我以氣,惘惘然如醉如夢,已受其汙。自是日必壹兩至,去後亦自悔恨,然來時又帖然意肯,竟自忘為老翁,不知其何以故也。
壹夜,初聞狎昵聲,漸聞呻吟聲,漸聞悄悄乞緩聲,漸聞切切求免聲;至雞鳴後,乃噭然失聲。突梁上大笑曰:“此足抵笞三十矣。”自是遂不至。後葺治草屋,見梁上皆白粉所畫圈,十圈為壹行。數之,得壹千四百四十,正合四年之日數。乃知為所記淫籌。計其來去,不滿四年,殆以壹度抵壹日矣。或曰:“是狐欲媚此叟,故造斯言。”然狐之媚人,悅其色,攝其精耳。雞皮鶴發,有何色之可悅?有何精之可攝?其非相媚也明甚。且以扶杖之年,講分桃之好,逆來順受,亦太不情。其為身異性存,夙根未泯,自然相就,如磁引針,亦明甚。狐之所雲,殆非虛語。然則怨毒糾結,變端百出,至三生之後而未已,其亦慎勿造因哉!
李蟠木說:他的家鄉有個管菜園子的老頭,六十多歲了,和幾個打短工的人同睡在壹間屋裏。壹天大家忽然聽見他發出低低的呻吟聲,接著又發出嗲聲嗲氣很淫蕩的聲音,叫他也不答應。有天晚上燈沒吹熄,只見老頭的被子輕輕抖動翻卷,好像有人性交的樣子。問他也不回答。此後在白天,他有時忽然跑到僻靜處,或者無緣無故地關著門。大家感到奇怪,偷偷地觀察,則有瓦塊石頭飛來。這才知道他被鬼怪迷住了。時間壹長,他自己也保不住秘密了。他說開始看見壹個少年來到園子裏,好像認識,但記不起來了。請他進來坐,問他來幹什麽。少年說:“妳在四世前和我是密友,後來妳忽然借助官豪的勢力,強搶我的地。我告了官,反被打了壹頓,因此憂郁而死。告到冥官,他說兩人開始交情深厚,也該有個善終,還是用歡喜的方式來解這個冤仇,便判妳當我的妻子二十年。不料因我罪孽深重,投生為狐貍。妳我還有四年的緣份沒了。等我煉形得道,妳已死去進入輪回,投生為今世。前因雖然茫茫,舊債不能勾銷,夙命把妳我牽纏在壹起,相見於此。因緣湊合,我不能再等妳投生為女人,請妳現在就償了舊債,了結這個因果。”我正驚異,他向我吹了壹口氣,我惘惘然如醉如夢,被他奸汙了。從此他每天來壹兩次。那少年走後,我也悔恨,可那少年壹來,我又服服貼貼地,竟忘了自己是個老頭,不知是什麽原因。壹天夜裏,大家又聽到那老頭開始發出調情親熱的聲音,接著便是呻吟聲,漸漸地聽見請求慢壹點兒,漸漸地又聽見懇切的求饒聲。雞叫時,老頭又失聲叫喚起來。突然梁上有人大笑道:“已夠抵償我那三十大板了。”從此少年不再來。後來要修房,見梁上有白粉畫的圈,十圈為壹行,壹數,壹***是壹千四百四十,正合四年的天數。於是知道這是才知道是狐貍記錄的行淫次數的標記。它從頭至尾來的時間不到四年,大概是以行淫壹次抵壹天吧。有人說,這狐貍想迷這老頭,故意編出這壹套。但狐貍媚人壹是貪圖美色,二是采補精氣。這麽個雞皮鶴發的老頭有什麽美色?有什麽精氣可采補?可見不是貪圖美色。況且這老頭已到了拄拐杖的年紀,還去做別人的男寵,對別人的汙辱逆來順受,也不近情理。也許他雖然是個老頭,但仍是女性,夙緣沒有泯滅,自然會投身那個少年,像是磁石吸鐵,兩者很自然地湊在壹起,這是很明顯的。也許狐貍說的不是謊話。由此看來,人與人之間的怨仇纏繞糾結,變化萬端,壹直到三世之後還沒了結。世人應當謹慎小心,不要結怨造下禍因啊。
少年不受妖誘
文水李秀升言:其鄉有少年山行,遇少婦獨騎壹驢,紅裙藍帔,貌頗嫻雅,屢以目側睨。少年故謹厚,慮或招嫌,恒在其後數十步,俯首未嘗壹視。至林谷深處,婦忽按轡不行,待其追及,語之曰:“君秉心端正,大不易得。我不欲害君,此非往某處路,君誤隨行。可於某樹下繞向某方,斜行三四裏即得路矣。”語訖,自驢背壹躍,直上木杪,其身漸漸長丈余,俄風起葉飛,瞥然已逝。再視其驢,乃壹狐也。少年悸幾失魂。殆飛天夜叉之類歟?使稍與狎昵,不知作何變怪矣。
文水縣的李秀升說:他的鄉裏有個少年在山裏走,遇見壹個少婦獨自騎著驢。她穿著紅裙子、披著藍披肩,容貌很嫻雅,老是斜眼瞅他。這少年性情謹慎敦厚,怕招惹是非,便在她身後離開幾十步遠,低著頭壹眼也不看少婦。走到林中深處,少婦忽然停驢不走了,等這少年跟上來,對他說:“妳居心端正,真是難得,我不想害妳。這不是往某某處去的路,妳跟在我身後走錯了路。在某棵樹下繞向某某方向,斜著走三四裏,就找到路了。”說完,少婦在驢背上壹躍,直上樹梢,她的身子漸漸高到壹丈多。不壹會兒,風起葉飛,轉眼不見了。再看那頭驢,卻是壹只狐貍。少年嚇得差點丟了魂。莫非這是所謂飛的夜叉之類的妖怪吧?假如年輕人稍微對她輕薄壹些,還不知會變出什麽花樣來呢。
舉子發狂
癸醜會試,陜西壹舉子於號舍遇鬼,驟發狂疾。眾掖出歸寓,鬼亦隨出,自以首觸壁,皮骨皆破。避至外城,鬼又隨至,卒以刃自刺死。未死間,手書片紙付其友,乃“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八字。雖不知所為何事,其為冤報則鑿鑿矣。
癸醜年會試時,陜西的壹位舉人在考試的號舍裏碰到了鬼,突然發狂。大家把他扶出,回到住處,那鬼也跟了出來。舉人自己用頭撞墻壁,頭皮和頭骨都撞破了。於是躲到外城,那鬼又跟到外城,結果舉人用刀自殺而死。還沒死時,他寫了壹張紙條給友人,上面是“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八個字。雖然不知道到底為了什麽事,但這屬冤孽報應,則是肯定無疑的。
狐能克己讓人
南皮郝子明言:有士人讀書僧寺,偶便旋於空院,忽有飛瓦擊其背。俄聞屋中語曰:“汝輩能見人,人則不能見汝輩。不自引避,反嗔人耶?”方駭愕間,屋內又語曰:“小婢無禮,當即笞之,先生勿介意。然空屋多我輩所居,先生凡遇此等處,宜面墻便旋,勿對門窗,則兩無觸忤矣。”此狐可謂能克己。
余嘗謂僮仆吏役與人爭角而不勝,其長恒引以為辱,世態類然。夫天下至可恥者,莫過於悖理。不問理之曲直,而務求我所隸屬,人不能犯以為榮,果足為榮也耶?昔有屬官私其胥魁,百計袒護。余戲語之曰:“吾儕身後,當各有碑誌壹篇,使蓋棺論定,撰文者奮筆書曰:‘公秉正不阿,於所屬吏役,犯法者壹無假借。’人必以為榮,諒君亦以為榮也。又或奮筆書曰:‘公平生喜庇吏役,雖受賕骫法,亦壹壹曲為諱匿。’人必以為辱,諒君亦以為辱也。何此時乃以辱為榮,以榮為辱耶?”先師董文恪曰:“凡事不可載入行狀,即斷斷不可為。”斯言諒矣。
南皮人郝子明說:有位讀書人借住在壹座寺廟裏讀書。壹次,他剛在壹個空院裏解完手,忽然被壹塊飛來的瓦片擊中後背。過了壹會兒,只聽空屋裏有人說:“妳們能看見人,人不能看見妳們。不知道自己回避,反倒嗔怪人家,有道理嗎?”讀書人正在驚駭時,忽又聽屋裏的人說:“這些丫環無禮,我馬上去懲罰她們,請先生不要介意。但是,這些空屋子是我們的住所,先生以後再到這裏,請臉沖著墻小便,不要對著門窗,這樣,就不會發生沖突了。”這位狐仙可以說是很能自我克制了。我想,有的人家因為僮仆吏役與人爭鬥敗下陣來,主人總是引以為辱,世情壹向如此。但我卻以為,天下最可恥的,莫過於違悖情理。不問是非曲直,只求自己的下屬不敗於人,還要以此為榮,果然值得引以為榮嗎?過去,我手下曾有位屬官,千方百計袒護他的胥吏頭目。我開著玩笑對他說:“我們這些人死後,當各有壹篇碑誌,以便蓋棺論定,如果那對我們的壹生作最後評判的人舉筆寫道:‘公秉正不阿,對屬下的吏役犯法者,堅決懲治,不講情面。’人們必定以此為榮,估計您也會以此為榮的。又如果那人舉筆寫道:‘公平生喜歡庇護吏役,即使他們受賄違法,也壹壹設法替他們掩蓋。’人們壹定會以此為恥,您也會以此為恥的。那麽,您現在為什麽卻以恥辱為榮耀,又把榮耀當成恥辱呢?”先師董文恪曾說:“凡事不能寫進死後的行狀的(載入個人履歷),是絕對不能做的。”這話說得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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