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這十項計劃涉及立法、執法、審判、機制建設、宣傳、培訓教育、國際交流與合作、促進企業知識產權保護、為權利人提供服務和專題研究。
在立法方面,年內有關部門將起草、制定和修訂涉及商標、版權、專利、海關保護等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管理辦法14件,司法解釋和指導意見7件。
執法方面,將開展“反盜版日常行動”、“打擊盜版教材教輔專項行動”、“藍天展銷行動”等14項專項整治行動和11項日常執法項目。
在司法工作中,將采取八項措施確保全社會的自主創新能力和知識產權創造活力。
在機制建設方面,將采取8個方面46條具體措施,建立高效的執法協調機制,完善和規範知識產權舉報投訴服務中心的服務功能。
此外,在國際交流與合作計劃中,該局將通過對話、考察、合作、交流、培訓等26項具體措施,加強商標、版權、專利等知識產權的國際交流與合作;通過編制公安機關重點聯系企業名錄、研究制定《關於加強國有大型企業知識產權工作的若幹意見》等9項具體措施,推進企業知識產權保護工作;重點研究23個知識產權保護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