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互聯網出版管理暫行條例》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出版內容荒誕、不健康、宣揚恐怖、暴力、封建迷信、淫穢色情、教唆犯罪或者傳授犯罪方法的出版物。
如果從事互聯網出版業務,需要先辦理互聯網出版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