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民法通則》第三十二條第二款:
全體合夥人對合夥企業負責人和其他人員的經營活動承擔民事責任。法人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所以合夥企業不是法人。
壹、合夥企業的特點:
1,生命有限。合夥關系更容易建立和解散。合夥人簽署合夥協議,即宣告合夥企業的成立。新合夥人的加入、舊合夥人的退出、死亡、自願清算和破產清算都可以導致原合夥企業的解散和新合夥企業的成立。
2.無限責任。合夥組織整體對債權人承擔無限責任。根據合夥人對合夥企業承擔的責任,合夥企業可以分為普通合夥企業和有限合夥企業。普通合夥企業的合夥人均為普通合夥人,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3.相互代理。合夥企業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決定,合夥人有權執行和監督。合夥人可以提名負責人。全體合夥人對合夥企業負責人和其他人員的經營活動承擔民事責任。換句話說,每個合夥人代表合夥企業的經濟行為對所有合夥人都有約束力。所以更容易發生伴侶之間的糾紛。
擴展數據:
1.合夥企業是指全體合夥人訂立合夥協議,* * *共同出資,* * *共同經營,* * *享有收益,* * *承擔風險,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的營利性組織。
合夥企業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在中國境內設立,兩個以上自然人訂立合夥協議,* * *共同出資經營,* * *自負盈虧,* * *承擔風險的企業組織形式。
合夥企業壹般無法取得個人資格,繳納個人所得稅。有普通合夥和有限合夥。其中,普通合夥還包括特殊普通合夥。國有獨資公司、國有企業、上市公司和公益性事業單位。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五十七條和國家法律規定,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法人制度是世界各國調整經濟秩序和整個社會秩序的重要法律制度。不同國家的法人制度具有相同的特征,但其內容有所不同。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法人?百度百科合夥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