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可控包括什麽等多個層面介紹如下:
包括①知識產權自主可控 ②能力自主可控④發展自主可控。
“自主可控”是保障網絡安全、信息安全的前提。能自主可控意味著信息安全容易治理、產品和服務壹般不存在惡意後門並可以不斷改進或修補漏洞。
反之,不能自主可控就意味著具“他控性”,就會受制於人,其後果是:信息安全難以治理、產品和服務壹般存在惡意後門並難以不斷改進或修補漏洞。
可控性是指對信息和信息系統實施安全監控管理,防止非法利用信息和信息系統,是實現信息安全的五個安全目標之壹。
而自主可控技術就是依靠自身研發設計,全面掌握產品核心技術,實現信息系統從硬件到軟件的自主研發、生產、升級、維護的全程可控。
簡單地說就是核心技術、關鍵零部件、各類軟件全都國產化,自己開發、自己制造,不受制於人。
自主可控是我們國家信息化建設的關鍵環節,是保護信息安全的重要目標之壹,在信息安全方面意義重大。
擴展資料
強調“自主可控”的原因
1、自主可控如果簡單地分層:“自主”更多的是強調經濟問題,如果沒有自主知識產權的軟件,就必須采購別人的軟件,可能要付出高昂的代價,還要時時受制於人。
而“可控”更多的是強調安全,強調對信息和系統實施安全監控管理,防止非法利用信息和信息系統,尤其在特殊情況下,信息系統壹旦失控,後果不堪設想。
因此,對於我國,軟件業的自主可控無論如何強調也不為過,勢必將作為壹項基本國策長期堅持。
2、雖然“自主”能夠為實現“可控”打下良好基礎,但“自主”並不是“可控”的充分必要條件。
對於不同的行業和應用,“自主”與“可控”的權重並不相同,例如,對於輕辦公應用,可能更應強調自主研發以創造商業價值。
對於銀行證券應用,可能更多強調信息和系統安全及可用;而對於國防和軍事應用,則應更強調系統的可控性,需要保證即使受到惡意攻擊,系統仍然可用、安全、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