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山寨現象”的辯證思考:“山寨文化”的出現和流行是壹場思想上的革命和意識上的進步。在壹定意義上,條件相對落後的個人、群體和組織對其他個人、群體和組織中的主流產品、主流意識、主流現象的借鑒、模仿和改進,是進步的、先進的。
對於現代意義上的“山寨文化現象”,我們必須正確理解其發展背景和時代意義。不能只看現象,不看本質;只看消極的壹面,不知道它積極的壹面;不能主觀感情用事地看待,不能客觀發展地分析。
在壹個以經濟發展為首要任務培育市場的國家,合理規範和積極引導“山寨文化”,倡導學習、學習、提高意識和行為,將為社會帶來巨大的財富,為科技進步奠定堅實的科技基礎。
“山寨文化”的出現和流行,其實是壹種思想上的革命,壹種意識上的進步。在壹定意義上,條件相對落後的個人、群體和組織對其他個人、群體和組織中的主流產品、主流意識、主流現象的借鑒、模仿和改進,是進步的、先進的。有強烈的創新意識和智慧。不能把假冒、盜版等社會侵權行為強加在“山寨文化”的範疇上。
“山寨文化”中的文案,並不是完全意義上的帶有盜版、假冒等侵權行為的文案。“山寨文化”的再生產是壹個模仿、借鑒、學習、提高的過程。無論從產品名稱、產品內容還是技術內涵和品類,以及表現出來的風格,都已經煥然壹新。雖然會有相似之處,但似乎又有所不同。已經不是原來意義上的產品了。“相似”不等於“是”,這也是為什麽沒有壹個國家可以合法制裁“山寨現象”的原因。
比如壹個導彈技術、射程、原理、尺寸樣式,可能是發明者國家先生產出來的。然而很快,受發明國的啟發,壹些國家也借鑒、模仿生產出另壹種類似的導彈,要麽性能接近發明國,不如發明國先進,要麽在某些性能上超過發明國,甚至某些部分采用發明國,除了妳叫“愛國者”,我叫“飛毛腿”,妳叫“東風”,我叫“雷雨”。從技術指標和功能上來說,外形差不多,但是妳根本分不出我的是偷妳的,我的是完全抄襲妳的。雖然我可能受到妳的啟發,學習妳的做法,但我不是完全意義上的妳。這就是山寨文化現象。再比如,妳制作了兩集關於春節的節目,室內賀歲劇很受歡迎。我受到啟發,制作了壹個非常類似的,不是盜版,也不是侵權,而是“山寨現象”。比如去年春節被網絡炒得沸沸揚揚的“山寨春晚”,就是在“央視春晚”的影響下推出的,但無論從名稱、內容、理念、形式上都不是“央視春晚”,根本不存在侵權行為。這就是山寨文化現象。
山寨文化是民間創新力量的表現;山寨文化是對相關行業,尤其是壟斷行業暴利的抵制;山寨文化是推動技術創新、發展新技術的重要力量。
編者按:山寨壹詞源於粵語,原指由民間力量發起的壹種產業現象,以模仿、快速、流行為特征,以兼容的強大功能、花哨的包裝、低廉的價格贏得消費者,並獲取利潤。如今,“山寨”壹詞已經成為網絡流行語,成為網民心目中創新、惡搞、非主流的象征。本來妳以為只是局限在數碼、包包等領域,其實是擠進了娛樂圈。每個人都是假的,這已經成為壹種生活態度。
“山寨文化”利大於弊
山寨文化是草根文化,平民文化。山寨產品的特點是便宜、實用、更新快。在小康社會尚未全面建成的今天。草根和普通人雖然收入低,但他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對高端時尚產品的享受欲望,仍不時萌發。在不偷不搶不貪的前提下,在從來不拿沒有意義的錢的價值觀下,使用相對高檔實用的產品,唯壹的“正道”就是買山寨產品。
山寨產品之所以能行銷全球,是因為用戶眾多,這與山寨文化產品的草根性、平民化屬性是分不開的。正是瞄準了如此龐大的草根消費群體,山寨文化產品才有了巨大的市場,對“廟堂”產品形成了嚴重的沖擊和極大的挑戰。從這個角度來說,山寨文化產品對於“廟”文化產品的價格定位、方便實用、更新速度都是壹個很好的刺激和促進。
山寨文化是民間創新力量的表現。從山寨產品的情況來看,雖然有壹部分是假冒偽劣產品,但大部分是受模仿啟發的產品。有些產品,尤其是手機產品,往往融合了很多不同優質品牌的長處,再根據草根平民的需求添加新的功能,從而形成壹個新的產品。至於山寨電影,尤其是山寨新聞聯播、山寨明星,則是“山民”利用名牌欄目的名氣和名人的良好社會形象,表達對各種社會不良現象尤其是官員腐敗的痛恨,從而表達對公序良俗的渴望和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其間充滿了調侃和幽默的方式、語言和感情,反映了人民渴望通過和平的方式和手段改變的美好感情。這是山寨產品創作和利益訴求表達的創新,也是民間和諧文化的創新。
山寨文化是對相關行業,尤其是壟斷行業暴利的壹種抵制。眾所周知,幾乎所有的新興行業,尤其是高科技行業和壟斷行業,長期以來都習慣了暴利思維。當人們壹時無法從根本上改變暴利現狀時,就用“山寨”的方法來滿足自己的需求。不就是對行業暴利的壹種抵制嗎!這種抵制,時間長了,自然會成為暴利行業暴利的矯正力量。
山寨文化是推動技術創新、發展新技術的重要力量。從模仿到創新,是技術進步創造產品的必然途徑。山寨文化的很多產品都是對先進產品的模仿。模仿既不違法也不道德。山寨產品的大量出現,山寨企業之間的競爭,山寨企業與寺廟企業之間的競爭,客觀上促進了其產品的升級換代和功能、款式的不斷創新,從而推動了整個社會的技術創新和科技發展。至少,它有這樣的功能。
毫無疑問,山寨文化框架下的山寨產品很容易甚至侵犯相關企業的知識產權。因此,我們應該加強對知識產權的保護,運用法律的力量,運用道德的力量,運用輿論進行嚴格有效的控制。否則,山寨文化就會變成違法文化、犯罪文化,山寨產品就會變成無良產品。但是,不能因為山寨有這樣的缺點和問題,就單方面否定山寨文化及其產品。事實上,山寨文化山寨產品的出現,具有強大的知名度和廣闊的市場文化空間,這就迫使寺廟文化產品更加註重自身文化和產品的知名度,促進社會公平正義。
總的來說,山寨文化有利於推動社會進步。雖然它也有明顯的缺點和問題,但是相對於它的積極價值,山寨文化的存在對於我們現在的社會來說是利大於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