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銀針王”,不能作為商標註冊。理由:銀針是茶業通用名稱,根據《商標法》第11條規定不能註冊。
2、朱湘銀針大王,天元銀針大王,沒錯。理由:銀針是行業通用名,但銀針王不是行業通用名,這三個字也不是朱湘銀針王、天元銀針王的近似商標。妳的註冊商標只有朱湘銀針王和天元銀針王,是壹個整體,不能分開評判。所以別人還是可以用“銀針王”這幾個字。
3,極品銀針王,貢品銀針王,具有可操作性,但是風險很大,不建議妳報考。
理由:我覺得不是因為行業通用名,沒有明顯的特色,因為銀針是行業通用名,而銀針王不是行業通用名。之所以有風險,是因為被誇大了,因為影響不好而被排斥。所以建議妳不要考慮!
4.君山銀針王無法註冊。理由:君山是縣級以上地名,不能註冊!
君山天元銀針王也不能註冊。如果妳的“君山天元”字很小,商標的意義在於銀針王,但是銀針王不能註冊!所以,妳也不能註冊!
5.商標的功能之壹:區別於同類商品和服務。不要混淆消費者。同品類和小類商標同名的情況如何處理,似乎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只要不對他人造成誤解和混淆,即使包含相同的詞匯,也可以註冊。我同意二樓“天對面”的說法!
6.綜上所述,商標註冊存在風險,只有品牌獲得法律壁壘,通過實際使用不斷提升其商標價值。我主張:品牌運營和策劃是企業品牌發展的長遠之路。隨著國內知識產權制度的不斷完善,“傍名牌”、“打擦邊球”的現象越來越難。與其把時間、金錢、精力抽到“名牌旁邊”,不如用它來樹立自己的品牌形象!
希望大家共同努力,建立良好的品牌保護機制,讓知識產權領域的環境更加有序!
最後祝:生意興隆,品牌興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