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丞唐朝時正五品、宋朝時正四品官職。
漢代禦史大夫下設兩丞,壹稱禦史丞,壹稱禦史中丞,因中丞居殿中而得名。掌管蘭臺圖籍秘書,外督部刺史,內領侍禦史,受公卿奏事,舉劾按章,因負責察舉非案,所以又稱禦史中執法。
東漢以來,禦史大夫轉為大司空,以中丞為禦史臺長官。唐、宋兩代雖然設置禦史大夫,也往往缺位,而以中丞代行其職。明代改禦史臺為都察院,都察院的副職都禦史即相當於前代的禦史中丞。明、清兩代常以副都禦史或僉都禦使出任巡撫,清代各省巡撫例兼右都禦史銜,因此明、清巡撫也稱中丞。
古今官職對照表
太尉。秦至漢均有設置,為全國軍政首腦。相當於今天的國防部長。
越騎校尉。漢武帝時設置,禁軍長官。相當於衛戍區司令員。
廷尉。執掌法律、主審要案的大臣。相當於最高法院院長。
吏部尚書。掌管全國文武官吏考核賞罰。相當於人事部長。
光祿大夫。皇帝身邊顧問之臣。相當於中央顧問委員會常委。
中書令。掌管皇帝命令發布。相當於“兩辦”秘書長。
尚書令。參議大政,綜管政務,百官之長。相當行政院長。
車騎大將軍。地位尊崇,多加重臣。相當於元帥軍銜。
行軍總管。統領軍隊出征的主將。相當於前沿總指揮。
都察院禦史。古代最高監察機構。相當於監察部長。
知府。地方行政長官,總管州、縣事務,類似今天的地級市委書記兼市長。
知州。地方行政長官。相當於省轄市市長。
知縣。地方行政長官。相當於縣長。
通判。府之副職。相當於副省長(或省轄市副市長)。
兵馬指揮。明清兵馬司主官。相當於北京市公安局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