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規的來源是《金融機構客戶身份識別及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保存管理辦法》:
自然人客戶的“基本身份信息”包括客戶的姓名、性別、民族、職業、住所或者工作單位地址、聯系方式、身份證件或者身份證件的種類、號碼和有效期限。客戶住所地和經常居住地不壹致的,以客戶經常居住地登記。
法人、其他組織和個體工商戶客戶的“基本身份信息”包括客戶名稱、住所、經營範圍、組織機構代碼和稅務登記證號代碼;能夠證明客戶合法成立或者能夠依法開展業務和社會活動的執照、證書或者文件的名稱、編號和有效期;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授權業務人員的姓名、身份證明、種類、數量及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