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展資料: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與世界銀行同時成立、並列為世界兩大金融機構,其主要職能包括:
1、制定成員國間的匯率政策和經常項目的支付以及貨幣兌換性方面的規則,並進行監督;
2、對發生國際收支困難的成員國在必要時提供緊急資金融通,避免其他國家受其影響;
3、為成員國提供有關國際貨幣合作與協商等會議場所;
4、促進國際間的金融與貨幣領域的合作;
5、促進國際經濟壹體化的步伐;
6、維護國際間的匯率秩序;
7、協助成員國之間建立經常性多邊支付體系等。
IMF議事規則:
IMF的議事規則很有特點,執行加權投票表決制。投票權由兩部分組成,每個成員國都有750票基本投票權,以及根據各國所繳份額所得到的加權投票權。由於基本票數各國壹樣,因此在實際決策中起決定作用的是加權投票權。加權投票權與各國所繳份額成正比,而份額又是根據壹國的國民收入總值、經濟開放度、經濟波動性和國際儲備等多種因素確定的。
IMF的投票權主要掌握在美國、歐盟手中。美國是IMF的最大股東,具有17.69%的份額,中國僅占4%,顯然不能準確反映中國在世界經濟中日益增加的重要性。
IMF這種以經濟實力劃分成員國發言權和表決權的做法與傳統國際法的基本原則顯然是背離的,引起了不少國家尤其是發展中國家的不滿。據統計,基本投票權曾經超過IMF所有投票權的15%,但由於IMF的擴大,現只占總數的2%。
2011年3月有關2008年的份額與投票權改革有關的《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修訂案》,得到了五分之三以上成員國、85%總投票以上成員國的批準而正式生效 ,中國在基金組織中所占份額從2.98%提高至3.72%,投票權則從2.94%提高至3.65%。
2010年IMF執行董事會通過改革議案,中國的份額計劃由3.65%升至6.19%。2013年3月11日,美國國會否決這壹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