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麽是保險條款
保險條款是保險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對投保人和保險人的權利義務做出具體規範。其內容緊要是對各險種的緊要事項加以規範,包含保險標的、保險金額和保險價值、保險責任、保險期限、除外責任、保險費的交付、違約責任和爭議處理等。
保險條款由保險人單方制定,通常,保險人根據區別的保險種類事先制定相應的保險條款。投保人在投保時,填上姓名、保險標的、保險金額、保險期限,經保險人同意承保後,保險合同正式成立。
保險條款的性質根據保險條款的區別性質,通常有基本條款和附加條款,法定條款和任意條款之分。
基本條款是指保險人根據區別險種規範的關於保險合同當事人權利義務的基本事項,它通常印制在保險單上,構成保險合同的基本內容。
附加條款是指在基本條款的基礎上,保險合同雙方當事人對權利義務的補充規範,它通常對基本條款的內容加以擴大或者限制。例如,擴大承保責任、減少基本條款規範的除外責任或者承保範圍等,以滿足投保人的需要。通常,保險人事先印制附加條款的相應格式,在與投保人就特別約定的事項達成壹致並填寫完畢後,將其粘貼在保險單上。
法定條款是指法律規範必須明確規範的條款。法定條款的內容包含:保險人名稱和住所,投保人、被保險人名稱和住所,人身保險的受益人的名稱和住所;保險標的;保險責任和責任免除;保險期間和保險責任開始時間;保險價值;保險金額;保險費以及支付辦法;保險金賠償或者給付辦法;違約責任和爭議處理;訂立合同的年、月、日。
任意條款是指保險合同當事人自由約定的條款。投保人和保險人在前條規範的保險合同事項外,可以就與保險有關的其他事項做出約定。通常,任意條款也由保險人根據實際需要訂入保險單條款,如人身保險中對保險金額加以限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