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個人旅遊G:分為三個月或壹年,壹次、兩次或多次進入有效,每次可逗留七天,申請地域限制在香港入境處公布的廣東省及28個城市,目前為止開放的,個人旅遊,直通香港的城市包括廣東省及28個城市(即是上海、北京、南京、蘇州、無錫、杭州、寧波、臺州、福州、廈門、泉州、天津、重慶、成都、濟南、沈陽、大連、南昌、長沙、南寧、海口、貴陽、昆明、石家莊、鄭州、長春、合肥和武漢)的居民,可以申請自由行到港澳,多次進入簽註暫時僅簽發給深圳戶口居民。
2.探親T:分為三個月壹次有效,每次可逗留14天或三個月多次有效,逗留不超過自首次進入之日起90天
3.商務S:分為三個月壹次或多次有效、壹年多次有效,每次逗留不超過七天)
4.團隊旅遊L:分為三個月壹次或兩次,壹年壹次或兩次,每次逗留不超過七天,須隨團出入境
5.其他Q:三個月壹次或兩次有效,壹年壹次或兩次,每次逗留不超過十四天
6.逗留D:多次有效,出境有效期根據香港或者澳門有關部門批準的期限簽發已經停止發行的簽註或舊版簽註種類
1.奧運A:多次有效,每次入境可逗留90天,僅在2008北京奧運期間簽發2.訪問F:為新版“個人旅遊G”簽註的前身,功能及申請地域限制和新版G簽註壹樣,手續較旅遊L簽註簡單,已於2007年更換為“個人旅遊G”簽註。3.旅遊L:為新版“團隊旅遊L”簽註的前身,功能和新版L簽註壹樣,申請時通常需提供旅行社文件,已於2007年更換為“團隊旅遊L”簽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