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首鋼工學院招生章程已經公布,主要包含學校概況、招生計劃、報考條件、錄取規則、 收費標準 、獎助學金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首鋼工學院2022年招生章程第壹章? 總則
第壹條?根據《中華人民***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 北京 市教育委員會及各省、市、自治區教育主管部門普通高等學 校招 生 工作 有關規定,結合首鋼工學院招生工作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全稱為首鋼工學院,上級主管部門是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第三條?首鋼工學院是市屬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辦學層次為大學專科;對合格 畢業生 頒發首鋼工學院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教育專科 畢業 證書 。
第四條?學校辦學地點在北京市石景山區晉元莊路6號。
第五條?學校招生工作嚴格貫徹落實國家教育方針,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並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六條?學校設有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招生工作。
第七條?學校招生 就業 辦公室是我校招生的實施機構,負責處理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條?學校紀委作為招生監察機構,負責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九條?學校根據上級主管部門下達的招生計劃,統籌考慮各招生省份考生數量、生源質量、各 專業就業 情況等因素,制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招生計劃及專業以各省招生機構公布為準。
第四章? 錄取
第十條 ?招生錄取規則
1.承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依據教育部相關規定制定的照顧對象錄取政策。對享受政策性加分、降分投檔的考生,我校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的規定提檔,政策性加分不累計,取最高壹項,不超過20分。
2. 高考 改革省份投檔考生須滿足我校招生專業選考科目要求。我校在高考改革省份的選考科目要求,以招生省份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審核公布的招生計劃內容為準。
3.依據考生專業 誌願 順序,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各專業之間不設專業級差,在總分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相關科目分數高的考生,相關科目比較順序:語文、數學、外語。
4.錄取時往屆生與應屆生同等對待。
第十壹條?專業錄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條件
學校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中的有關規定,以及我校對考生身體狀況的補充規定:
1.報考電氣自動化技術、環境工程技術、數字媒體技術專業要求:無色盲、色弱。
2.報考學前教育、護理專業要求:無色盲、色弱,無斜視、弱視,雙耳聽力範圍均不低於3米;軀幹或肢體殘疾考生不宜報考,肝功能異常者不宜報考,嗅覺遲鈍、口吃者不宜報考,身高1.55米以下或體態不勻稱者不宜報考。
第五章 收費標準及資助政策
第十二條?學校收費標準為: 學費 6000元/學年;住宿費男生750元/學年、女生900元/學年。
第十三條?根據國家和北京市關於學生資助相關政策,學生達到資助政策文件規定的申請條件,可申請國家獎學金(獎勵特別優秀的全日制本專科生,每生每年8000元)、國家 勵誌 獎學金(獎勵資助品學兼優、家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本專科生,每生每年5000元)、國家助學金(資助家庭經濟困難或明確納入政策範圍的全日制本專科生,壹等助學金每生每年4500元,二等助學金每生每年2800元)。同壹學年內,申請並獲得國家助學金的學生,可同時申請並獲得國家獎學金或國家勵誌獎學金,但國家獎學金、國家勵誌獎學金不能同時獲得。
第六章 附則
第十四條?考生被錄取後,持錄取通知 書 ,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到校辦理入學手續者,需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未經我校書面同意而逾期不報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理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十五條? 新生 入學後,學校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新生進行復查,復查合格者予以註冊學籍。復查不合格者,由學校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十六條?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開始執行。凡以前首鋼工學院有關高職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與本章程不壹致的,以本章程規定為準。
第十七條?本章程公布後,如遇部分省份(自治區、直轄市)高考招生政策調整,我校將根據當地相關政策制定相應的錄取政策,並另行公布。
第十八條 ?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10—59805803? 59805808
招生網址:/
通訊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區晉元莊路6號 ?郵編:100144
第十九條?本章程由首鋼工學院招生就業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