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持把政治標準放在首位,突出提升法律職業道德和人才職業能力,推進人才隊伍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明確推進新時代建設,必須深入學習思想,到2025年建成職能科學、權責法定、執法嚴格、公開公正、智力高效、廉潔奉公、人民滿意的社會,行為步入全面軌道。
構建與國家和國際生態文明高地相適應、職責明確、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體系日趨完善,將在青海社會建設中發揮更好的作用,為到2035年基本建成理想社會奠定堅實基礎。
基本框架
1,新時代推進建設的總體要求。
2.完善機構職能體系,推動行為全面納入軌道。
3.完善制度體系,推動治理體系完善。
4、完善決策體系,不斷提高決策的公信力和執行力。
5、完善執法體系,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
6.完善應急體系,依法妥善防範和處置重大突發事件。
7、完善社會矛盾糾紛預防和調處體系,積極維護社會公平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