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農業是指將遙感、地理信息系統、全球定位系統、計算機技術、通信與網絡技術、自動化技術等高新技術與地理學、農學、生態學、植物生理學、土壤學等基礎學科有機結合。為了實現農作物生長、發育狀況、病蟲害、水肥狀況及相應環境的定期信息采集,生成動態的空間信息系統,實現農業資源的合理利用,降低生產成本,改善生態環境,提高農作物產品和品質。
大田種植數字農業建設試點項目。重點集成推廣基於北鬥系統的田間物聯網測控、遙感監測、智能精準作業、農機物聯網等技術。
畜禽養殖數字農業建設試點項目。重點集成推廣養殖環境監測、畜禽體征監測、精準飼養、智能擠奶撿蛋、自動化廢棄物處理、網絡聯合養殖等技術。。
水產養殖數字農業建設試點項目。重點開展水環境實時監測、餌料自動精準投放、水產病害監測預警、循環水設備控制、網箱升降控制等技術的集成應用。
園藝作物數字農業試點建設。重點開展果蔬油茶種植環境監測與智能控制、智能催芽育苗、水肥壹體化智能灌溉、果蔬產品智能分級分揀等集成推廣。
申報條件數字農業建設試點項目以縣為單位組織實施,縣(市、區)級農(漁)局或其下屬法人單位牽頭作為建設單位申報。試點項目實施主體為區域內有數字農業建設需求的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等新型經營主體。
資金投入及比例。中央政府將對符合條件的數字農業建設試點縣市給予投資補助。每個數字農業建設試點項目總投資應在2000萬元以上,其中中央預算內投資不超過2000萬元且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50%;項目實施者應籌集不低於項目總投資40%的資金,並提供出資承諾函。
可行性研究報告及證明材料。可行性研究報告的編制應附有相關材料或說明材料的復印件,包括:實施單位法人證書復印件或營業執照復印件;地級以上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農民合作社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證明;實施主體與具備數字農業建設試點技術支持能力的單位簽訂的具有實質性內容的合作協議;執行主體近三年的審計報告;土地實施的相關證明文件;規劃前期選址意見;自籌資金承諾函和銀行存款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