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對方不到現場怎麽辦?
如果妳無故缺席兩次,妳會被傳喚。
1,兩次無故,法院可以傳喚,但這種手段壹般不用於民事案件;
2.《民事訴訟法》第壹百四十四條規定,被告人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第壹,如果被告不出庭,法院可以缺席判決。但要求雙倍房費賠償的要求通常不予支持,因為金額過高,法院可以適當判決支付壹部分違約金。第二,被告不出庭不利於維護被告的權益。被告人不能出庭的,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庭。被告不到庭,將依法判決,公告送達,可以強制執行。但由於A在外地,被告可以向法院申請延期審理。
第二,如何規定起訴費用的標準?
離婚案件每件收費100至50元,具體標準如下:
1.非財產案件是指因人身關系和人身非財產關系發生糾紛而訴至法院的案件。非財產案件受理費在規定的收費幅度內逐案收取,涉及財產的部分區別不同情況處理。
2.離婚案件,每案100元至50元。涉及財產分割的,總額不超過1,000元,不另收費;超過1萬元的,超出部分按1%收取。侵犯姓名權、著作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的案件,每件收取50至100元。知識產權糾紛案件,無爭議金額的,每件支付500元至1000元;爭議金額按照財產案件的收費標準支付。勞動爭議案件,每件交納30至50元。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10元賠付至50元。破產案件按照破產企業財產總值和財產案件收費標準計算,減半繳納,但最高不超過654.38+萬元。
3.財產案件是指因財產權益發生糾紛而提起訴訟的案件。根據《收費辦法》的規定,財產案件的受理費按照爭議財產的價值和數額計算收取,實行遞減率原則。具體收費標準為:每件不足1000元交付50元;超過1萬元至5萬元部分,按4%支付;超過5萬元至65438+萬元的部分按3%繳納;超過65438+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2%繳納;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按次繳納;超過50萬元至11313萬元的部分,按1%支付;超過654.38+0萬元的部分支付。
如果被告無故缺席,他可能會被傳喚。非財產案件壹般每件收費50至100元,勞動爭議30至50元。其他起訴費用的收取要根據案件性質決定,收費標準不壹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