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培養目標
符合“政治堅定、業務精通、作風優良、執法公正”要求,德智體全面發展的公安高層次專門人才,在本門學科掌握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門知識,具有從事科學研究工作或獨立擔負專門技術工作的能力。
二、報考條件
符合以下條件的社會各界考生,均可報考我校碩士研究生。
(壹)政治條件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能與黨中央路線、方針、政策保持壹致。
2、品德優良,遵紀守法,無違法犯罪記錄,未受黨紀、政紀處分。
3、無不宜做公安民警的其它原因。
(二)年齡條件
報考國家計劃內非定向或計劃外自籌經費的年齡不超過30周歲,即1977年7月1日以後出生。
(三)學歷條件
1、應屆或往屆本科畢業生。
2、符合報考條件的同等學力人員。
3、報考全日制法律碩士人員,在高校所學專業須為非法學專業。下列13個專業不得報考法律碩士專業學位:法學、經濟法、國際法、國際經濟法、勞動改造法、商法、公證、法律事務、行政法、律師、涉外經濟與法律、知識產權法、刑事法。
(四)身體條件
考生既須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標準及細則的要求,還應達到以下標準:
1、男生身高應不低於1.68米,體重不輕於50公斤;女生身高不低於1.58米,體重不輕於45公斤。左右眼裸視力,理科類專業考生不低於4.8(0.6),文科類專業考生不低於4.6(0.4)。無色盲、色弱。
2、五官端正,面部無明顯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對眼、斜眼、斜頸、各種疤麻等),嗅覺不遲鈍,無雞胸、駝背、腋臭,無嚴重靜脈曲張,無明顯八字步、羅圈腿,無重度平跖足(平腳板),無紋身、少白頭,無各種殘疾,兩耳無重聽,無口吃,本人和直系親屬無精神病史。
3、無傳染病,肝功能化驗指標須在正常值範圍內,無甲肝、乙肝(專題 訪談 咨詢)、澳抗陽性。
在復試時我校將按以上要求進行體檢,體檢不合格的考生壹律不予復試、錄取。
三、報名時間及方式
(壹)報名時間
2006年10月(具體時間見教育部公告)。
(二)報考地點
考生所在地高校招生辦公室指定。
(三)報名方式
2007年碩士研究生考試報名實行網上報名。報名步驟:
1、網上如實填寫報名信息並交納報名費。
2、到報考點照相並補交報名費。
有關網上報名具體事宜請及時關註教育部網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港。
四、同等學力人員報考註意事項
(壹)報考條件
1、獲得國家教育部承認的全日制大專畢業學歷滿兩年(從大專畢業到錄取為碩士生當年的9月1日)或兩年以上。
2、通過國家大學英語四級考試或英語專業四級考試(復試時審驗四級證書或成績單)。
3、近5年在報刊上公開發表3篇以上相關專業學術論文,含壹篇5000字以上的專業學術論文。
4、提交補修所報考專業本科課程證明材料(由補修學校教務處蓋章)。
(二)同等學力考生限報委培或自籌。
(三)同等學力考生(報考法律碩士者除外)在取得復試資格後,需加試兩門大學本科專業必修主幹課程。加試科目及參考書目附後。
(四)國家承認學歷的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只能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按(二)、(三)要求執行,但無須符合(壹)的報考條件。已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往屆成人高校本科畢業生可以本科畢業生資格報考。
五、考試
(壹)初試
考生參加2007年1月份(具體時間見教育部公告)舉行的全國碩士研究生統壹入學考試(初試),初試合格按所在研究方向總分排名進入復試。
(二)資格審查
進入復試階段的考生,須進行資格審查。審查時須提交以下證明材料:
1、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應屆本科畢業生須提供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同等學力人員還需提供“同等學力人員報考條件”中規定的證明材料。
報名時提供虛假信息及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壹律取消其復試、錄取資格。
(三)復試
復試分為專業筆試、專業面試和英語測試。復試專業筆試科目及參考書目附後。
六、少數民族地區考生照顧政策
根據《教育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民委財政部人事部關於大力培養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的意見》(教民[2004]5號)文件精神要求,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養、定向就業”的原則,采取“自願報考、統壹考試、適當降分、單獨統壹劃線”等特殊措施,2007年我校繼續面向西部12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招收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碩士研究生。
七、其它
(壹)我校2006年招生規模為320人。2007年招生規模以教育部正式下發的為準。
(二)錄取方式為計劃內非定向或計劃外自籌的女生人數不超過招生總數的30%.
(三)學校實行警務化管理,學生入學後統壹著人民警察制式服裝,享受相應的補貼。
(四)2007年我校偵查學、治安管理、安全管理、警察行政管理等4個研究方向實行導師掛牌招生,有關考生在網上報名結束後須登錄我校招生信息港選報導師。
(五)招收委培生說明
委培生須參加全國研究生統壹入學考試,按統壹標準錄取,並須與招生單位簽訂委培協議;入學後與計劃內生源按同等標準培養,畢業後頒發相同的學位及學歷證書;委培單位負責為委培生提供培養經費,委培生在讀期間的檔案、公費醫療和戶口由委培單位負責;委培生畢業後不重新擇業,遵照委培協議回委培單位工作。
(六)有關費用
1、法律碩士專業學位以委培或自籌方式錄取的研究生,3年培養費為40,000元人民幣;其它專業以委培或自籌方式錄取的研究生,3年培養費為30,000元人民幣。
2、住宿費、被裝費等按學校規定收取。
以上事項如有變化,依據新規定執行。
(七)我校不提供往年考題,不舉辦考研輔導班。欲購買參考書的考生請與有關出版社聯系。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聯系電話是(010)83903257.招生目錄中的參考書如購買不到,可參閱最新版本的參考書。
(八)我校另招收高校教師在職攻讀碩士學位和在職人員攻讀法律碩士專業學位。需查詢相關招生簡章及其它最新考研信息的考生,請訪問中國人民公安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