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的《槍火》,杜琪峰僅用了250萬資金,花費19天便拍攝完成,後來,該片成為杜琪峰最具有代表性的警匪作品。
這部影片並沒有太過於復雜的劇情,電影的佳句佳章全憑杜琪峰在鏡頭語言上的創意和拼接,為此,杜琪峰學習了偶像,法國電影巨匠梅爾維爾的電影風格,刻意精簡對白,以人物肢體動作、眼神等形式替代臺詞。而在槍戰部分,杜琪峰也大量通過白煙和血霧營造出壹種浪漫化的效果,重新定義了吳宇森之後的暴力美學新主義。
在吳宇森的電影中,槍械幾乎是主角用來宣泄情緒的道具,而在杜琪峰的電影中,槍械完全與角色合二為壹,是壹種心境的表達。杜琪峰對於槍械的迷戀和崇拜,早已借《真心英雄》裏黎明的臺詞表達了出來。
在2006年的《放·逐》中,杜琪峰對於槍械的運用可謂達到了出神入化的地步,每場槍戰戲的節奏,開槍方式,甚至包括子彈軌跡都根據不同情景進行了區別設計。慢鏡頭、黑幫、槍林彈雨、風衣等關鍵詞可謂重新詮釋了香港黃金時期典型的槍戰場景。
但它並不代表著陳舊,而是在致敬的基礎上做出了創新。每個人“跳舞式”的死亡,卻又完全了脫離吳宇森英雄本色時代的商業感,而復雜淩厲的人物站位,低沈消極的配樂又有著西部電影的影子,杜琪峰其實是在證明他並不只會重復《槍火》中已經使用過的把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