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消除、減少自己的習氣和個性
人就是個本性。過去說:“江山易改,本性難移”,本性是個什麽東西呢?就是過去身口意造作的各種各樣的習性,形成的這麽壹個綜合體、這麽壹個磁場、這麽壹個個體。每壹個個體都不同,都是自己各種各樣情況的反饋。往往我們會堅持自己的認識,會順從自己的習慣。順從自己的習慣這其實就是我執。慢慢的和別人的這些要求、習慣放在壹起,如果發生了矛盾,我們往往會排斥、爭論、吵架。而我們每個個體,他的習性往往是很頑固的,非常頑固,它是壹種力量,過去世身口意所造作的各種業力的延續,是壹種力量,而且這個力量非常的大,不是說壹說就能夠解決的。
修行,我們就是要克服這些東西,消除這些東西,慢慢讓自己的個性減少、***性增加,就是要做這個事情。但是,是不是我們拜兩天懺,就可以把人家這事解決了呢?恐怕也不容易,真的不容易。我們接受過佛的教育,懂得約束自己,懂得寬容,能夠包容對方。遇到矛盾了,遇到不同的看法了,雙方都能夠各自先找自己的問題,把自己先放下來,這樣矛盾就不成立了,自然也就和諧了。
(二)修正自己,不要要求別人
我們談朋友以後,看看雙方相處怎麽樣?我們是不是老找別人的毛病、缺點,自己都對,是不是這樣?如果是這樣,那有極大的問題,不對,這是我們自己的問題,絕不是對方的問題。我們修行,要修正我們自己的身口意,讓自己的身口意都符合五戒十善,不要指責別人。別要求別人對自己如何,要求別人對我們要細心體貼,這個完全錯誤。我們應該自己去細心體貼別人,這才對。我們不要把眼睛睜著向外看,每天看人家的毛病,不要這樣,這不行。我們自己努力做好,我們用五戒十善要求自己,多細心體貼對方,體貼別人,這樣的話就成功了。不要要求別人對我們如何,我們先自己做到。
(三)多了解,長期交往,不要閃婚
我們找對象不要太隨意了,對婚姻還是要謹慎,還是應該慎重。如果我們雙方有好感,可以互相聯系,建立壹個長期交流、聯系的壹個環境。我們同修之間應該有壹個了解的過程,不應該認識以後很快就結婚。這種情況有的很好,但是也有的會出問題,因為畢竟我們不了解,壹旦新鮮勁兒過去了,雙方各種矛盾、缺點,很容易暴露在面前,雙方之間很容易產生別扭。因為天天生活在壹起,不是那麽簡單,就說學佛了就不吵了,不那麽容易。因為什麽呢?因為咱們同修,學佛的時間短,對佛法的認識不見得那麽深,自己在生活中間,往往還會表現出自己的個性、自我的習性那些東西,很容易。所以雙方很容易發生爭吵、摩擦、矛盾,所以建議我們同修不要那麽快就結婚了,還是要多了解了解、多交往交往、多認識認識。這樣有壹個基礎,我們到壹定程度再結婚,這就穩定了。否則我們很快認識,很快結婚,後邊雙方都很矛盾,又不能修行好,家庭關系也很不穩定,會造成很大的麻煩,所以建議大家還是要多認識、多了解。
(四)不要婚前犯邪淫
我們同修認識以後,確立了關系,依然很容易婚前同居、犯戒,這個現象還有,還不少。這其實還是我們對因果認識不清晰。我們認為我們自己每天做了功課了,有佛菩薩管著我們,我們就可以犯戒了。其實是不行的,不應該這樣的。學佛了就應該遵守因果、遵守五戒十善,不能夠犯戒!因為我們學佛是自願的,我們學佛懂得這些道理以後,就知道我們違背了因果,違背了五戒十善,我們是會有惡果的,將來是會痛苦的、難受的。我們現在壹定要明白,因果是壹個自律的東西,它不像法律是強制的,它是自律的。所以我們自己學了、懂了,自己要求自己。所以我們學了佛,還婚前同居,這就是假學佛。如果我們是真學佛,那壹定要持戒,應該念佛。不持戒,光念佛,恐怕是不夠的,將來這些犯戒造惡的力量,將來懲處的時候,我們念佛的力量恐怕也是盯不住勁的。所以我們壹直要求大家要持戒念佛,念佛的同時,自己不能再造惡了。我們壹邊念佛還壹邊造惡,就明知故犯,這是不對的。要明白這個道理!這個沒有人約束,就是自我約束。
戀愛中間,慢慢熟悉了,也會有壹些親密的動作,這是可以的。但是不能犯戒,不能有,在婚前不能有男女性關系,不應該發生這些,這是佛戒律裏邊明確制定的!所以我們古人說過壹句話叫“發乎情止於禮”,這句話很好。雙方可以互相愛慕有親密關系,但是我們應該遵循禮節!那麽對於我們來說,就是遵循戒律,這樣對自己負責、對對方負責,這是這麽壹個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