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明確,在山東省境內連續居住14天及以上,因復工復學需要出行至異地的(以下簡稱出行人),可申請辦理電子健康通行卡。電子健康通行卡辦理實行出行人自行填報承諾、大數據平臺核驗、管理人員核驗簽發三重管理。出行人線上提出出行申請、填寫相關基本信息並作出真實性承諾。省全民健康信息平臺根據後臺疫情相關大數據記錄進行核驗。出行人所在社區(村)疫情防控小組授權管理人員(以下簡稱簽發人)據實進行核簽。經授權的企事業單位也可為本單位人員核簽電子健康通行卡。
通知明確,出行人連續14天以上沒有發熱(37.3℃以上)、持續幹咳、乏力等癥狀,且排除以下情形的,可申請辦理電子健康通行卡:
1.被診斷為新冠肺炎確診病例出院後觀察未滿14天的;
2.疑似病例、陽性感染者,未治愈或隔離觀察未滿14天的;
3.被確定為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和陽性感染者的密切接觸者,未解除隔離醫學觀察的;
4.離開本省行政區返回後居家觀察未滿14天的;
5.與疫情高發省區人員有接觸史,隔離觀察未滿14天的。
電子健康卡可在“健康山東服務號”微信公眾號和“愛山東APP”申請辦理。簽發後電子健康通行卡將根據核簽情況呈現三種顏色之壹,即紅色、黃色、綠色。其中紅色代表不滿足出行條件,應向所在社區(村)或單位報告,必要時通報當地疫情防控部門;黃色代表需要信息進壹步完善核實後通行(如測量體溫等),或者健康通行卡已過期、需重新申報;綠色代表可以直接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