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成語用法 - 張雨婷為何說3000萬是拿不到了,但還是有可能分走史睿生的個人財產?

張雨婷為何說3000萬是拿不到了,但還是有可能分走史睿生的個人財產?

隨著史睿生的舉報實錘,張雨婷用“大部分女孩兒都會犯的錯”來洗白自己,加之陳軍被綠地集團開除和被調查,本以為這三人的故事本可以告壹段落。接下來的重點應該是史睿生能不能拿到這500萬的精神損失費以及陳軍有沒有經濟問題,還有就是張雨婷那未出世的孩子該何去何從。

但是最近史睿生又曬出壹張圖片,說要針對張雨婷在網絡上發表的不實言論追究法律責任。

即使沒有追究法律責任,張雨婷的黑料也已經足夠多了。大家對張雨婷的話基本上沒什麽好感,為何史睿生還要堅持追究她的法律責任呢?

有網友說:如果不愛,就要用力傷害

其實更可能因為涉及到他和張雨婷夫妻***同財產的劃分問題。

史睿生說張雨婷去澳洲留學的費用和他平時的旅遊奢侈品消費都是靠他工作承擔的,將近100多萬。

在張雨婷爆出來的聊天記錄中說她和史睿生沒有房車之類的***同財產,但是她也承認史睿生花在他身上的錢也有六七十萬。

史睿生今年33歲,在澳洲工作10多年,即使沒有房車之類的固定資產,但是他的財力應該也是不錯的。

只要他沒做過婚前財產公證,那麽即使張雨婷再怎麽明目張膽的出軌,他也必須有在法庭上可以拿出來的證據啊,不然該分的還是要分給她。

張雨婷的財產,她自己也說了,她就是壹個“剛畢業的小姑娘”,哪有那麽那麽多錢呢。陳軍承諾讓她壹年賺30萬,這剛好相當於史睿生這4年給她平均壹年的花費。

況且事情曝光之後被開除張雨婷離職了這30萬又沒著落了,更不必談那沒影兒的3000萬,她壹個“壹無所有的人”,幾乎沒有財產可分。

離婚時財產壹般都是均分的,但是會已以照顧女方、無過錯方為原則。

出軌雖然在道德上為人不齒,但在婚姻法中並沒有將出軌列為離婚時分割財產的依據,必須在掌握了另壹方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的情況下才能證明這壹方在法律上的婚姻過錯。這時財產分割就會偏向於沒有出軌的人,而且還可以向出軌的這壹方要求精神損害賠償。

在張雨婷還在口口聲聲的說那六七十萬(她承認的金額)是談戀愛時候花的,史睿生應該是咨詢過律師,知道給張雨婷4年間所花費的錢沒有足夠的證據和理由要回,但是要求精神損害賠償卻是可行的。可見他遠遠走在了張雨婷的前面,做了充分的準備。

不僅如此,如果是因為家庭暴力或者是虐待導致婚姻破裂的情況財產也不會均分。

最近史睿生在微博上曬出了壹張圖片,表示張雨婷在社交網絡平臺上惡意捏造發布的不實言論,侵犯了他的名譽權,嚴重傷害了他和家人的心理,對他造成了重大的不良社會影響。

因此已經委托律師對張雨婷出軌懷孕和在社交網絡平臺上發表惡意誹謗的不實言論追究法律責任。

看看張雨婷說了些什麽呢?

在她爆出的聊天截圖裏面說過,史睿生曾經打過她打到流鼻血,還說史睿生給她買的奢侈品包是假貨,編造澳洲綠卡身份以及房產信息等等,還沒有列舉完,史睿生壹下子從壹個甘願為她花錢上百萬的癡情老公變成了為了追求他不擇手段用假貨糊弄她的心機男。順便她還標榜了壹下自己說她不介意,依然和他交往。

且不說她是如何發現奢侈品房產證什麽的是假的,就說打她這件事情就構成家暴了。那麽對史睿生離婚時分財產就非常不利了。

雖然在道德上她自己也承認了自己已婚出軌還懷情人的孩子,但是法律上他們依舊是夫妻,該分的還是要分的呀。比如說當當的李國慶和俞渝兩人,本是夫妻創業,公司的章誰管都不過是從左手換右手的事兒,可是現在夫妻做不成了,那誰掌權差別就很大了,所以上演壹出出“逼宮”、“奪章”的戲碼,誰不想多為自己爭取利益呢?

當然李國慶和與兩人創業都是付出了辛勞的,史睿生和張雨婷的情況又有點不壹樣,張雨婷在澳洲期間是完全讓史睿生養著的。現在他所面臨的問題是有可能給她花出去的100多萬要不回來,另外張雨婷還可能分走他的個人財產。

也許很多人會罵張雨婷不在乎臉面也沒有道德底線,但是事實確實如此,如果她在乎金錢勝過臉面,最後就是要爭取分走史睿生的財產呢?

哦,對了,離婚前隱藏轉移財產也是違法的,雖然明星離婚案中時有發生。

有人說史睿生情商智商雙高,也有人說他城府太深,手腕兒太硬,現在還成了綠區的名人,以後都不好找對象。但現在最主要的問題是能不能保住自己的財產。

在非誠勿擾火遍熒屏的時候,馬諾曾經用壹句話表達了她的愛情觀:我寧願坐在寶馬車裏哭,也不要坐在單車上笑。

壹個長得漂亮的普通女孩兒想要通過婚戀市場來獲得寶馬,是個人價值觀,這並不違反法律。但是如果壹開始奔著坐寶馬去的,又嫌路上走得太累,隨便找輛平價車當代步,然後遇見寶馬就壹腳踹開,隨用隨丟,這就太貪心了。

貪婪不是最可怕的,可怕的是既貪又懶,還沒有道德底線,遲早要跌入深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