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檢所需材料:
(1)《印刷企業年審表》壹式兩份。請如實詳細填寫表格,不符合要求的寄回重新填寫。
(2)印刷經營許可證原件及復印件兩份(加蓋公章),營業執照復印件兩份(加蓋公章)。
(3)印刷企業自檢報告。主要包括:國家有關印刷管理法規的執行情況;印刷操作和性能、設備使用等。;
(4)印刷法規培訓證書復印件2份(加蓋公章),無此證書的企業可不提供;
⑸其他相關材料;
[6]未繳樣書的出版企業必須將樣書繳回深圳市印刷協會。
各成員單位和印刷企業接到通知後,應在規定時間內準備好所有材料,參加年審。逾期不辦理的,由原審批的新聞出版行政部門註銷印刷經營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