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阿石從1976接手經營權。年僅20歲、初中畢業的蔡衍明主動要求參與公司的經營。第二年(1977),蔡衍明作為總經理接管了經營權。然而,缺乏經驗和能力的蔡衍明很快就吃了大虧。該公司“浪味魷魚絲”導致公司損失超過6543.8億元新臺幣。1979年,我們以自己的品牌“旺仔”開始再次開拓臺灣省市場。後來因為看好日本米果利潤豐厚,就去了日本米果廠,用切巖的方法做果。後來我獲得了巖冢的技術授權,推出了“旺旺鮮卑”,大獲成功。廣告有效地結合了臺灣省的民間崇拜習慣,在臺灣省的市場占有率高達95%,迫使老牌食品廠商統壹,伊美相繼退出競爭。1983,商標命名為“旺旺”。